工厂工伤怎么赔偿,工厂工伤如何赔偿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尹欣

工厂工伤怎么赔偿,工厂工伤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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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内工伤应该赔偿工人什么工资

来源:找法网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其中,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那么厂里工伤怎么算工资呢?

  一、厂里工伤怎么算工资

  首先要计算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其次要计算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二、工伤休息期间的工资如何算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综上所述呢,我们可以了解到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厂工伤怎么赔偿员工

 工伤事故(又称劳动事故)是指在职劳动者在生产区域内、工作时间中,因从事与生产有关的活动时所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等事故。接下来,关于发生工伤怎么赔付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工伤事故(又称劳动事故)是指在职劳动者在生产区域内、工作时间中,因从事与生产有关的活动时所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等事故。接下来,关于发生工伤怎么赔付的详细内容,就由法律快车小编为您做更进一步的解答吧!

  一、发生工伤怎么赔付

  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应当先申请工伤认定,赔偿金额只有等鉴定等级后才能最终确定。用人单位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后,由工伤保险基金负责赔偿有关项目,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负责赔偿的项目,由用人单位赔偿;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发生工伤后,工伤赔偿法律规定的所有赔偿项目,都有用人单位负责赔偿。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遭遇工伤事故的劳动者,可视情况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

  二、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工伤赔偿标准(别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三、人身损害赔偿的种类

  根据人身损害的原因,可以分为一般侵权人身损害、特殊侵权人身损害、产品损害、交通事故损害、医疗损害、环境污染损害、高度危险作业损害、饲养动物损害、工伤损害、物体损害和意外事件损害几种类型。《民事案件案由规定》(2011年修正)将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划分成如下几类: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铁路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水上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航空旅客运输损害赔偿纠纷;航空器对地、水面上第三人损害赔偿纠纷;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工伤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职务侵权纠纷;雇员受害赔偿纠纷;雇佣人损害赔偿纠纷;产品责任纠纷;高度危险作业致人损害纠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地面(公共场所)施工损害赔偿纠纷;建筑物、搁置物、悬挂物塌落损害赔偿纠纷;堆放物品倒塌损害赔偿纠纷;动物致人损害赔偿纠纷;特别行政区军人执行职务侵权纠纷;防卫过当损害赔偿纠纷;紧急避险损害赔偿纠纷。

  广义的工伤事故还包括罹患职业病。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基本精神,我国工伤事故赔偿中所指称的工伤事故采用的是广义。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整理的发生工伤怎么赔付的解答,如果您还有疑问,欢迎咨询法律快车的律师。

工厂工伤怎么赔偿标准

来源: 大律师网

导读:职工在履行工作职责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或罹患职业病是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提交相应的材料及审核之后工伤职工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大部分费用将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只要少部分是由用人单位承担。大律师网小编今天给大家带来“发生工伤”的相关内容,那么,发生工伤公司应该赔什么钱?发生工伤公司不管应该怎么办?发生工伤自行申请工伤认定要提交什么材料?下面,一起阅读了解吧。

发生工伤公司应该赔什么钱?

  1、 停工留薪期

  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终结期确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除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外,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护理。

  2、 伤残津贴

  工伤人员因工致残被鉴定为5—6级的,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五级伤残为本人负伤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60%。并由用人单位和工伤人员继续按照规定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本市职工最低月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3、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工伤5-10级的人员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五级伤残:3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30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20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16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12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8个月的本人工资。

发生工伤公司不管应该怎么办?

  1、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17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注意:工伤评定申请应该由该员工所在的单位提出,如果该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时间提出,职工本人和亲属在一年内也是可以申请的。但是要注意时间期限,超过一年后相关部门也就不会再处理,那时再想得到相应的工伤补偿护理费等就会很麻烦。

发生工伤自行申请工伤认定要提交什么材料?

  1、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劳动(人事)关系证明。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对事故伤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及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公安、民政等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据实提供证据材料。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人应当提交相应证据材料:

  1、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2、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

  6、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7、在服役期间因战、因公致残的军人,退出现役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

  8、根据实际情况需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工厂工伤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当劳动者受工伤之后,用人单位应该支付相应的经济赔偿,可是现实生活中时常会出现“用人单位拒绝赔偿”的现象。对此,劳动者可以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方式进行维权,但前后都是需要走一定程序的。那么,工伤赔偿流程怎么走呢?接下来就给大家分享一些专业内容,希望能有所帮助。

工伤认定程序

1、用人单位应当自员工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确诊之日起30日内,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是用人单位没有主动提起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一定要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时,申请人应当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医疗诊断证明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材料。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社保经办机构调查认定后,书面通知单位及伤者。

劳动能力鉴定程序

1、职工发生工伤,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向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2、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3、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协商赔偿程序

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以后,就可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的标准计算出赔偿数额了。单位投了工伤保险的,就直接由国家工伤保险机构依据标准发放工伤保险待遇。没有投保的,应由由单位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标准进行赔偿,在此建议最好先采用与用人单位协商的方式解决。

劳动仲裁程序

关于索要工伤赔偿,如果与用人单位协商不成,则可以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工伤职工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开始计算。

法院审理程序

对劳动仲裁不服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对一审法院判决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执行程序

仲裁或者判决生效后,用人单位不支付赔偿费的,则可以依据生效法律文书向法院执行局提起执行申请,由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便是“工伤赔偿流程怎么走”的相关内容了,建议大家在不幸遭遇工伤的时候,要及时申请工伤鉴定,并且保存相关资料,以便在后续打官司中成为有利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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