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立劳动用工合同的条件是怎样的,劳动局不管去哪里投诉最有效

劳动纠纷 编辑:时鹏华

一、订立劳动用工合同的条件是怎样的

本篇文章所探讨的主题为《劳动合同》,这是一份用以明确劳资双方权利及义务界限,确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建立的法律文件。

在劳动合同的签署过程中,有以下三点要素需要得到满足:首先,作为合同的双方,即劳动合同的主体,应当分别是特定的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各自。

劳动合同的一方通常涵盖了企业、事业、机关、团体等各类用人单位,而另一方则系指劳动者本身;其次,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当事人都必须具备相应的合同主体资格。

具体来说,用人单位需具备法人资格,而私营企业主则需具备公民资格;最后,对于国有企业而言,其招聘员工时,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下达的劳动用工计划指标,并且要向当地劳动部门办理录用职工手续。

二、劳动局不管去哪里投诉最有效

如果您发现劳动局在处理相关事务时未尽职责,以下是投诉举报的途径:首先,您可以寻求当地劳动行政部门的帮助进行举报。

此外,您还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申请。

根据我国颁布的《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任何具备特定资格并享有权利的组织或个人,只要认为有必要,都可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举报任何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

同时,如果劳动者认为自己的劳动保障合法权益受到了用人单位的侵害,他们同样有权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投诉。

那些能够提供重要线索和证据,协助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查处重大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者,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为其严格保密,并且会给予适当的奖励。

三、劳动者要求经济补偿金适用情形

在以下特定情况下,员工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企业支付其经济补偿:

1、当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合法实施经济性裁员时;

2、在用人单位基于非重大过错原因而辞退员工的情况下;

3、且前提条件是用人单位积极主动地与劳动者就解除劳动合同事宜进行友好协商并且达成一致意见。

还包括以下两种情况:

(一)员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之规定行使单方解除权解除劳动合同时;

(二)用人单位按照该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向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建议,并与员工经过充分协商后达成一致意见解除劳动合同时。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

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

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订立劳动合同应具备哪些条款

订立劳动合同采用什么

订立劳动合同的基本程序

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条件

订立劳动合同的五大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的要求

订立劳动合同具备的条款

订立劳动合同采用什么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什么原则

订立劳动合同的具体程序

劳动局不管去哪里投诉最有效果

劳动局不管事怎么投诉

劳动局不管事情怎样举报劳动局

劳动局不管事怎么办投诉电话是多少

去劳动局投诉劳动局不受理怎么办

劳动局管不了的可以往哪举报

劳动局不行找谁

劳动局不管找谁投诉

劳动局投诉去哪个部门

劳动局不给力怎么投诉

来源:临律-劳动者要求经济补偿金适用情形,劳动者主张经济补偿金的时效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