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伤残找哪个部门,工伤鉴定标准及赔偿表

劳动纠纷 编辑:汪毅若

一、农民工伤残找哪个部门

农民工伤残可根据具体情况找以下部门:

一是劳动行政部门。若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可先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行政部门会依据相关规定,对农民工受伤情形是否属于工伤进行认定,需提交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

二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经工伤认定后,若伤情影响劳动能力,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为后续赔偿提供依据。

三是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人民法院。若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就工伤赔偿问题无法协商一致,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四是法律援助机构。若农民工经济困难或存在其他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情况,可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获得专业律师的帮助,以更好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工伤鉴定标准及赔偿表

工伤鉴定标准分为十级,一级最重,十级最轻。具体标准简述如下:

一级:器官缺失或功能完全丧失,其他器官不能代偿,存在特殊医疗依赖,生活完全或大部分不能自理。

二级:器官严重缺损或畸形,有严重功能障碍或并发症,存在特殊医疗依赖,或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三级至八级:依次器官缺损程度、功能障碍程度等逐步减轻。

九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轻度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十级:器官部分缺损,形态异常,无功能障碍,无医疗依赖或者存在一般医疗依赖,无生活自理障碍。

工伤赔偿项目及标准主要包括:

1. 医疗费:按实际发生的合理费用计算。

2. 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 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按本人工资一定比例按月发放。

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以此类推,十级伤残为7个月本人工资。

5. 若解除劳动关系,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工伤伤残鉴定赔偿是谁赔偿

工伤伤残鉴定后的赔偿主体,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一是用人单位。若用人单位依法为职工缴纳了工伤保险,其需承担部分赔偿责任。比如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需按原工资福利待遇支付;五级、六级伤残职工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需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二是工伤保险基金。缴纳工伤保险的职工,大部分赔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例如,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等,以及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等。

三是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那么原本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均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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