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好了上班儿了又反复了怎么办
当你工伤复工之后,病情再次显现出来怎么办呢.其实这个问题的答案,你可以参考下面我为你详细解释的相关法规。
首先,如果你因为日常生活或者是重新找到工作的原因,不得不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以及轮椅、拐杖等等辅助用具的话,只要还能继续使用并且需要进行维护或者是更换,那么就由我们专门负责这个业务的医疗、康复机构来给你提供建议,然后再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所有的费用都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你的工伤保险基金里面支付!其次,这些辅助用具的选择应该以满足你的日常生活和工作需求为主,而且最好选用国内市场上比较常见的那种类型。
当然了,如果你选择了其他型号的产品,价格比普通的要贵很多,那这部分的差价就要由你自己承担。
最后,如果你需要再次入院治疗或者是康复训练的话,那么在城市之间来回的交通费,还有在转入地所需要的市内交通、住宿、吃饭的费用,都是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当地政府规定的标准来支付的。
另外,如果你因为工伤而需要暂时停止工作接受治疗的话,在这段时间里,你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还是不会变的,仍然会由你所在的公司每个月按时发放。
至于具体的停工留薪期限,则是根据你的医疗结束期来决定的,也需要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最长不能超过二十四个月。
二、工伤鉴定要到哪到哪个部门去鉴定
工伤鉴定这个事儿,我们得找到人社局或者他们下属的那个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这里就是专门管咱们这种情况的,看看你是不是算工伤啥的,然后再给你打分评级,按这个给钱。
要办这事儿呢,就得把那些相关的东西准备好,比如工伤事故报告呀、医院的证明之类的。
医生们还要给你做个体检看看伤势如何。
这个评定出来之后,就要看你能吃上多少工伤保险了,赔偿金也会跟着变化。
所以说,赶紧跟人社那边联系,搞清楚到底怎么办理鉴定、要哪些材料,这样才能保证咱们的权益不被漏掉嘛!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三、工伤公司辞退员工如何算
1、要是你因为工伤而被解雇了的话,公司会根据你为他们服务的时间来给你赔偿金。
只要你在这家公司做了一年,他们就得给你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如果你做了半年多还没到一年,那就算作一年处理;要是只做了不到半年,那么公司就得给你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2、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假如你每个月赚的钱都比你们当地政府公布出来的平均工资高出好几倍,这时候你被公司开除了,他们也得按照特定的方式来给你赔款。
比如说,他们应该按照你平均工资的三倍金额来给你支付赔偿金,最高不得超过十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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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律-工伤公司辞退员工如何算,工伤辞退员工补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