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是一个部门吗
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并非同一个部门。
工伤认定一般由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该部门主要依据相关法规,对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进行定性判断,审查事故发生的经过、职工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等多方面情况,以确定职工受伤是否符合工伤认定标准。
而工伤鉴定通常是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其主要职责是在工伤认定完成后,对工伤职工的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进行等级鉴定,考量职工因工伤导致的身体机能受损情况等,进而划分出不同的伤残等级。
不同地区在具体机构设置和职责分工上可能存在细微差异,但总体而言,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分属不同职能部门,二者相互衔接,共同保障工伤职工合法权益。
二、工伤已认定但没有鉴定怎么办
工伤已认定但未鉴定,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第一,及时了解鉴定时间要求。不同地区和情形对工伤鉴定时间有具体规定,要尽快熟悉并确保在规定期限内启动鉴定程序,避免因逾期影响权益。
第二,准备鉴定所需材料。通常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完整的医疗诊断资料,如病历、检查报告等,证明受伤情况及治疗过程。此外,可能还需身份证明、劳动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
第三,申请鉴定。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按要求填写申请表,并提交准备好的材料。
第四,等待鉴定安排。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申请后,会根据情况组织专家进行鉴定,安排具体的鉴定时间和地点,申请人需留意通知并按时前往。
第五,依据鉴定结果主张权益。若鉴定有伤残等级,可据此向用人单位及工伤保险基金主张相应的赔偿,如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等;若未达伤残等级,也可就合理的工伤医疗费用等要求支付。
三、工伤认定去哪儿
工伤认定一般应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申请。
通常,各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担工伤认定工作职能。若用人单位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不在同一统筹地区,原则上在注册地进行工伤认定;不过,若用人单位在生产经营地已参加工伤保险,则可在生产经营地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此外,还有特殊情况。比如,属于下列情形的,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在统筹地区以外发生事故伤害,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参保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未参保的,由用人单位生产经营地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工伤认定。职工或其近亲属、用人单位要及时按照规定,准备好相关材料,前往对应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以保障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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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工伤认定去哪儿,工伤认定在哪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