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损与工伤有什么相同和区别
人身损害赔偿与工伤赔偿存在一定相同点和区别。
相同点:
一是赔偿目的相同,均是对因伤害导致的损失进行填补,保障受害者合法权益。
二是部分赔偿项目类似,如都涉及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伤残补助金)等。
区别主要体现在以下方面:
一是责任主体不同。人身损害赔偿的责任主体通常是实施侵权行为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工伤赔偿的责任主体是用人单位,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是适用法律不同。人身损害赔偿主要适用《民法典》等民事法律规范;工伤赔偿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等劳动法律法规。
三是赔偿标准不同。例如,在伤残等级评定标准、赔偿计算方法和赔偿数额等方面,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赔偿存在差异。
四是保障程度不同。工伤赔偿有较强的保障性和政策性,一般能确保职工获得基本赔偿;人身损害赔偿则根据侵权人的赔偿能力等因素确定赔偿数额。
二、工伤小腿骨裂能评上伤残等级吗
小腿骨裂在工伤情形下,通常是有可能评上伤残等级的,但具体结果需依据专业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确定。
从相关鉴定标准来看,一般小腿骨裂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者轻度功能障碍的,可能评定为十级伤残;若骨裂情况较为严重,比如影响到肢体的正常活动、造成明显的功能受限等,伤残等级可能会更高。
在进行伤残等级评定时,需要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首先,职工应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交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然后,由鉴定委员会安排专业的医学专家,根据职工的伤情、恢复情况等进行综合评估。
总之,工伤小腿骨裂能否评上伤残等级不能一概而论,要以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最终作出的鉴定结果为准,该结果将作为后续工伤赔偿等事项的重要依据。
三、工伤认定时效中止的情况
工伤认定时效中止,是指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因出现法定事由,使得申请期限暂时停止计算,待法定事由消除后,申请期限继续计算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是不可抗力。例如发生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等,或者社会异常事件如战争、罢工等,使得当事人无法在规定时间内申请工伤认定。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期间,工伤认定时效中止,待不可抗力消除后,时效继续计算。
二是人身自由受到限制。如果当事人因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如拘留、逮捕等,失去人身自由,无法正常行使申请工伤认定的权利,那么在此期间工伤认定时效中止。当人身自由恢复后,时效继续计算。
三是属于用人单位原因。比如用人单位与职工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正在通过劳动仲裁、诉讼等法定程序解决。在此争议解决期间,工伤认定时效可中止,待劳动关系争议解决后,再继续计算时效。
四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登记制度和信息系统不完善等原因,导致当事人不能及时提交申请的,也可能导致时效中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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