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执行流程
工伤认定执行流程如下:
(一)申请阶段
1.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受理阶段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会在15日内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予以受理;材料不完整的,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
(三)调查核实阶段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有可能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
(四)作出认定决定阶段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五)送达阶段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二、工伤认定之前走了医保怎么办
如果在工伤认定之前走了医保,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情况分析
1. 工伤认定是确定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的法定程序。医保是用于职工因病就医的保障体系。两者性质不同,工伤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关费用,而医保是基本医疗的保障。
2. 走医保可能是因为在当时未确定为工伤,出于及时救治的考虑先使用了医保报销。
(二)解决办法
1. 一般而言,如果后续被认定为工伤,已经由医保报销的费用需要退还医保部门。因为工伤的费用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不能重复享受医保待遇。
2. 然后由用人单位或者职工本人(或其近亲属)持工伤认定决定书等相关材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报销,包括医疗费用、康复费用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药品目录、住院服务标准的各项费用。
3. 用人单位应积极协助职工进行后续工伤保险待遇的申请,若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则由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三、工伤认定中间上班怎么办
如果正在进行工伤认定期间又回去上班,需要注意以下方面:
(一)劳动关系与工资待遇方面
1. 劳动关系继续存在,单位应按照正常情况支付工资报酬,工资水平不应低于受伤前的工资标准。如果单位降低工资标准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权。
2. 若单位拒绝支付工资或者少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考勤记录、工资条等,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提起劳动仲裁。
(二)工伤认定结果影响
1. 继续上班不影响工伤认定的进行。工伤认定主要依据是受伤的事实是否符合工伤认定的标准,例如是否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因工作原因受伤等。
2. 如果工伤认定结果为工伤,劳动者之前在工伤治疗期间产生的费用以及后续可能需要的康复费用等,仍然按照工伤保险相关规定处理。即使已经返回工作岗位,对于之前工伤造成的影响,如旧伤复发等情况,依然可以享受相应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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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工伤认定中间上班怎么办,工伤认定期间要回去上班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