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鉴定可以没好的情况下去做吗
工伤鉴定在伤情未痊愈的情况下,一般是可以做的,但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一方面,从实际操作和鉴定准确性来讲,有些伤情需要等治疗终结、伤情稳定后再进行鉴定。比如骨折类伤情,若骨折尚未愈合,可能影响对伤残程度的准确判断,此时一般需等骨折愈合、内固定取出(如需取出)等伤情稳定后再做鉴定,这样得出的鉴定结果更能客观反映劳动者的伤残状况。
另一方面,对于一些不影响鉴定结论的伤情,即使未完全痊愈也可进行鉴定。例如一些表皮擦伤、轻度软组织损伤等,其对伤残等级的影响在受伤初期基本可以确定,不会因后续治疗而发生重大变化,这种情况下可以提前进行工伤鉴定。
总之,是否能在未痊愈的情况下做工伤鉴定,要根据具体的伤情和相关医学判断来确定,以保证鉴定结果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二、工地工伤评不上伤残等级怎么赔偿
即便工伤评不上伤残等级,劳动者仍可获得相应赔偿。主要赔偿项目及依据如下:
一是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是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的,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三是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四是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五是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三、工伤鉴定和伤残鉴定哪个赔偿的多
工伤鉴定与伤残鉴定适用情形及赔偿标准有所不同,不能简单比较哪个赔偿更多。
工伤鉴定是针对在工作过程中受到伤害的职工,认定是否属于工伤以及确定工伤等级,主要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赔偿项目包含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若解除劳动关系,还有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费用大多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支付。
伤残鉴定通常用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比如交通事故、侵权纠纷等,依据相关民事法律及司法解释确定赔偿。赔偿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赔偿责任根据事故责任划分,由侵权人等相关责任方承担。
若工伤职工同时构成工伤和人身损害,可分别按不同法律关系主张赔偿,但部分重合项目不能重复获赔。具体赔偿数额需结合实际伤情、工资收入、事故责任等多方面因素综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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