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对方全责又是工伤怎么办,六十岁农民工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劳动纠纷 编辑:顾博峰

一、车祸对方全责又是工伤怎么办

在车祸中对方全责且构成工伤的情况下,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其一,就交通事故赔偿方面,可要求肇事方承担相应民事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若构成伤残)等。先由对方车辆的交强险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由肇事方予以赔偿。

其二,在工伤赔偿方面,及时申请工伤认定,认定为工伤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等的部分)、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由单位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对于部分重合的赔偿项目,如医疗费等,一般不能获得双重赔偿,但在停工留薪期工资和误工费等项目上,可分别主张。职工应积极收集相关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六十岁农民工工伤死亡赔偿标准

六十岁农民工工伤死亡赔偿标准需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其一,若农民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被认定为工伤死亡,赔偿项目及标准通常包括:

1.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其二,若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等,一般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赔偿项目包括丧葬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具体数额需结合当地经济水平、责任划分等因素确定。

三、上下班途中认定工伤的4个条件法律规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上下班途中认定工伤需满足以下四个条件:

一是合理时间。需是在合理的上下班时间段内。例如,正常下班后在合理时间内前往菜市场买菜再回家,此段时间可认定为合理时间。若无故在下班后长时间逗留、闲逛后发生事故,可能不符合此条件。

二是合理路线。一般是指职工往返于工作地与居住地的合理路径。若因特殊原因,如接送孩子上学、前往附近超市购买必要生活用品等合理绕行,也可认定。但故意绕远路去办与上下班无关的事则不行。

三是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即职工在事故中承担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无责任。若职工在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四是本人没有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自残或者自杀等排除认定工伤的情形。若存在这些情形,即便满足其他条件,也不能认定为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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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律-上下班途中认定工伤的4个条件法律规定,上下班途中工伤的定义和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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