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二次工伤鉴定不服怎样处理,工伤劳动鉴定不满意怎么办

劳动纠纷 编辑:苏安梦

一、对二次工伤鉴定不服怎样处理

若对二次工伤鉴定不服,可按以下方式处理:

一是申请再次鉴定。根据相关规定,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是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如果认为工伤鉴定程序存在违法违规等情况,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需注意在法定的期限内按照法定程序提出申请或诉讼。行政复议一般需在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诉讼一般是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此外,在处理过程中,要妥善保存好与工伤鉴定相关的各项材料,如鉴定结论书、诊断证明、劳动关系证明等,以便在后续可能的程序中作为证据使用。

二、工伤劳动鉴定不满意怎么办

若对工伤劳动鉴定结果不满意,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是申请复查鉴定。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作出鉴定结论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复查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会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重新进行鉴定。

二是申请再次鉴定。若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需注意,申请复查或再次鉴定时,应准备好相关材料,如病历、诊断证明、原鉴定结论等,以确保申请能够顺利进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企业工伤认定新规定

工伤认定对于保障企业职工权益至关重要,相关新规定主要有以下要点:

其一,申请时间方面,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其二,认定情形上,明确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多种情形,如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同时也规定了视同工伤的情形,比如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等。

其三,提交材料方面,需提供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等相关材料,以确保认定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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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企业工伤认定新规定,企业工伤认定的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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