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吉县工伤十级赔偿标准
安吉县属于浙江省,浙江省工伤十级赔偿标准如下: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十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1.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十级为2个月的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2.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十级为2个月的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此外,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等也可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什么是工伤认定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
具体来说,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同时,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三、工伤保险公司赔偿标准
工伤保险赔偿标准因不同的赔偿项目而有所区别:
(一)医疗费
按照实际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赔偿。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三)伤残津贴
1.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2.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四)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1. 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五)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1.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此外,还有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等赔偿项目,也都有相应的标准规定。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安吉县工伤十级赔偿标准表
●安吉县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安吉县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文件
●安吉县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最新
●安吉县工伤计算方式
●安吉县十级伤残能赔多少钱
●安吉工伤认定
●安吉县工伤十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安吉工伤保险
●浙江嘉兴工伤十级大约多少钱
●什么是工伤认定书
●什么是工伤认定书怎样才能得到
●什么是工伤认定和工伤鉴定
●什么是工伤认定申请表
●什么是工伤认定的标准
●什么是工伤认定结论
●什么是工伤认定复核
●什么是工伤认定日期
●什么是工伤认定时效
●什么算工伤怎么认定
来源:中国法院网-工伤保险公司赔偿标准,企业工伤保险赔偿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