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认定期间可以离职吗
工伤认定期间劳动者可以离职。
从法律层面讲,劳动者享有自主择业权,在工伤认定期间提出离职并不违反法律规定。然而,离职这一行为可能对工伤待遇产生不同影响。
一方面,若离职,可能会导致一些与劳动关系存续相关的待遇获取出现变化。比如,停工留薪期工资,通常是以劳动关系存在为基础支付的,离职后可能无法继续享受这一待遇。
另一方面,关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部分地区规定在解除劳动关系时才予以支付。也就是说,离职可能使得劳动者在符合条件时能够更快领取这两笔补助金。
不过,劳动者在工伤认定期间离职时,应当注意按法定程序办理离职手续,避免因手续不规范影响自身权益。同时,建议劳动者在决定离职前,充分了解当地工伤待遇政策,综合评估自身权益保障情况后再做决定,必要时可咨询专业人士,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工伤鉴定不上误工费怎么赔偿
即便工伤鉴定未达等级,误工费(法律术语为停工留薪期工资)也应依法赔偿。
停工留薪期工资按照原工资福利待遇标准支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而言,停工留薪期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休假证明等确定,通常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若单位拒绝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维权:首先,与单位进行协商,明确告知其法律规定及应承担的义务,要求支付相应工资。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有权责令单位改正并支付。此外,劳动者还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通过仲裁裁决要求单位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能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工伤认定是市级还是县级
工伤认定一般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通常,统筹地区指的是设区的市一级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也就是市级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不过,在一些地区,出于便民等考虑,会将部分工伤认定权限下放至县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所以实际中,县级部门也可能负责受理和认定工伤。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特殊情况,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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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律-工伤认定是市级还是县级,工伤鉴定在县级市还是地级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