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鉴定必须要有工伤认定书吗
工伤鉴定通常必须要有工伤认定书。
工伤认定是对职工所受伤害是否属于工伤范围的确认,而工伤鉴定是在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对工伤职工的伤残程度、劳动能力等进行的鉴定。二者是先后递进的关系。
按照相关规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提供工伤认定决定等材料。工伤认定书能证明职工所受伤害属于工伤范畴,是启动工伤鉴定程序的必要前提。只有经认定为工伤,才会进入后续的鉴定环节,以确定伤残等级和相应的赔偿标准。
如果没有工伤认定书就直接进行工伤鉴定,鉴定机构通常不会受理。因为无法明确该伤害是否属于工伤,也就无法依据工伤相关标准来开展鉴定工作。所以,职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应先按规定申请工伤认定,取得工伤认定书后,再进行工伤鉴定。
二、工伤认定书一定要给员工吗
工伤认定书应当给员工。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需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给员工工伤认定书是其应有的权利,具有多方面重要意义。从员工自身权益角度,工伤认定书是其享受工伤待遇的关键凭证。凭借这份认定书,员工可向用人单位或社保部门申请相应赔偿和待遇,如医疗费用报销、停工留薪期工资、伤残津贴等。若没有工伤认定书,后续权益主张会陷入困境。
从法律程序规范角度,将工伤认定书送达员工是行政程序的必要环节,体现了行政行为的公开、公正、透明。这有助于保障员工的知情权和参与权,使其了解认定结果和自身权益。若员工对工伤认定结果有异议,也可凭借工伤认定书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做工伤认定单位不盖章签字怎么办
若做工伤认定时单位不盖章签字,劳动者可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自行申请:依据相关法律,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劳动者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收集证据:即便单位不配合,劳动者可收集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及工伤事实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发放记录、工作证、考勤记录、同事证人证言、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等。这些证据能帮助认定劳动关系和工伤事实。
-寻求行政救济:若因单位不配合盖章签字导致无法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者可向当地劳动行政部门反映情况,请求其介入调查,督促单位履行义务。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要求其提供相关材料并配合工伤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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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律-做工伤认定单位不盖章签字怎么办,工伤认定书公司不盖章能不能做鉴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