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到民政部门协议离婚,当天能拿到离婚证吗?
诉讼离婚时在什么情况下会被判予离婚?
离婚现在已经是一个社会热议的话题,很多人都面临着婚姻关系的困扰,那么什么情况下能够离婚,申请离婚之后什么时候能够取得离婚证呢?这些都是常见的一些疑问。以下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给大家做一些简要的介绍。
2021年在婚姻内容发面增设了几项:
1、增设离婚冷静期。
2、婚前一方患有重大疾病,婚前没有如实告知,另一方可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3、离婚财产分割新增照顾无过错方权益原则。
4、新增离婚经济补偿制度。
5、新增法定离婚理由。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再次提起离婚诉讼,应当准予离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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