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市场最近暴跌原因,债券市场利率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沈然峰

债券市场最近暴跌原因,债券市场利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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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券市场最新行情

5月7日,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前期人民银行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推出债券市场“科技板”,支持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等三类主体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债券市场“科技板”相关政策和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完成。

潘功胜介绍,目前市场各方响应非常积极,积极与人民银行与证监会沟通。目前有近500家市场机构计划发行超过3000亿元科技创新债券。

有业内人士指出,以科技创新债券为引领,可建立“股债联动”的综合支撑体系,有效匹配科技型企业各阶段融资需求。而债券市场“科技板”聚焦国家科技战略需要,加大对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产业和科技型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其中,重点支持的科技产业将包括人工智能、大数据与云计算、集成电路、工业母机、量子技术、生物技术等。

建立“股债联动”综合支撑体系 匹配科技型企业各阶段融资需求

在业内人士看来,人民银行、证监会创新推出债券市场“科技板”,创新丰富产品体系和完善制度规则,针对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特点和股权投资机构投资特点,推出债券市场“科技板”,并创设政策性工具,以科技创新债券为引领,建立“股债联动”的综合支撑体系,有效匹配科技型企业各阶段融资需求。

当前,我国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多元化融资体系正在加快形成,但与科技创新需求相适应的金融供给还存在一定差距。我国债券市场总规模达到183万亿元,位居世界第二,具有资金筹集规模大、成本低、期限长的特点,投资者众多、市场成熟度高,能够为科技创新领域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低成本的增量资金。

“过去一段时间,受各种因素影响,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创投机构等股权投资机构在募资、投资、退出等方面存在一些困难。”有业内人士指出,以债券市场为切入点,支持投资经验丰富的头部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创投机构等发行5+3、5+5等长期限债券,这些债券可达10年甚至更长,有利于股权投资“募投管退”形成良性循环,培育壮大耐心资本。同时,股权投资机构通过债券市场等多渠道募集资金,也减少了对政府性资金的过度依赖,进一步提升了投资效率。

允许发行人灵活选择发行方式 建立适合科技创新领域评级方法

业内人士指出,科技型企业生产经营具有轻资产、高投入、长周期的特点,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创投机构的投资周期长,债券发行人希望从债券市场获得长周期、低成本、偿付灵活的资金,以更好匹配科技创新领域投融资需求。

据贝壳财经记者获悉,考虑到发行人的诉求,有关部门在进行制度设计时,对发行环节作了有针对性的安排。如允许发行人灵活选择发行方式,创新设置含权结构、发行缴款、还本付息等条款;简化信息披露规则,允许发行人与投资人约定豁免披露事项;打破传统以资产规模为重心的评级思路,建立适合科技创新领域的评级方法;丰富信用风险管理工具,支持金融机构和专业信用增进机构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支持债券发行和投资交易。这将有效提升科技创新债券发行效率和融资可得性。

同时,为提高市场投资积极性,有关部门还鼓励金融机构、资管机构、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保险资金、养老金等资金积极参与投资,鼓励创设与科技创新债券指数以及与相关指数挂钩的产品,引导扩大投资者范围。

此外,有业内人士透露,债券市场“科技板”还将优化科技创新债券做市机制,为科技创新债券提供专门的做市报价服务,建立承销、做市联动机制,适当减免科技创新债券基础设施服务费用,将科技创新债券纳入科技金融服务成效评估,提高科技创新债券交易活跃度。

创设风险分担工具 支持科技型企业和股权投资机构发行债券

股权投资机构在支持科技创新,特别是促进资本形成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据统计,股权投资机构参与支持过我国近九成科创板上市公司和六成创业板上市公司。但是股权投资机构并不是债券市场常规的发行主体,单由其自己发债融资可能期限较短、成本也相对比较高。

2018年,经国务院批准,人民银行设立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即“第二支箭”),通过提供担保等增信方式支持民营企业发行债券,取得了良好效果。

有业内人士透露,这次为了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在“科技板”发行长期限债券融资,人民银行会同证监会借鉴2018年设立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也即“第二支箭”)的经验,创设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

“该工具由人民银行提供低成本再贷款资金,可购买科技创新债券,有力支持科技型企业和股权投资机构发债。”上述业内人士透露,同时,风险分担工具与地方政府、市场化增信机构等一起,采取多样化的增信措施,共同参与分担债券投资人的违约损失风险,这可以有效降低股权投资机构的发债融资成本,支持其发行更长期限如8年期、10年期的债券。

据悉,对于具有硬科技实力、发展前景好但前期较少在债券市场融资的民营科技型企业,单凭自身发债融资可能存在一定困难,可以运用“第二支箭”提供担保增信支持。

此外,业内人士透露,科技型企业和股权投资机构对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推动他们成功发行科技创新债券,需要各方发挥合力,尤其是科创产业发达地区的地方政府部门的政策合力。地方政府可依托自身财力,通过设立风险补偿基金或者出台其他优惠政策措施,为科技创新债券发行提供贴息、政府性融资担保等支持措施,共同推进债券市场“科技板”建设。金融机构也可创设市场化增信措施,与政策工具共同为科技创新债券发行提供支持。这样的举措也向社会宣示了地方支持科技创新的决心,带动更多市场化资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营造更好的市场氛围。

加大对科技创新领域支持力度 预计能产生三重效果

据贝壳财经记者了解,为了激励市场主体投资科技创新债券,人民银行将把科技创新债券纳入金融机构科技金融服务质效评价。

据介绍,一是指导科技要素密集地区将科技创新债券投资、承销、发行等指标纳入对金融机构科技金融服务效果评估机制中,促进重点地区金融机构做好科技创新债券相关工作。二是建立全国性银行科技金融服务质效评价定期通报机制,引导重点金融机构加大科技创新债券投资、承销和发行力度。

有业内人士指出,科技金融是“五篇大文章”的首篇,此次有关部门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债券发展,加大对科技创新领域的支持力度,预计能产生三重效果。

第一,缓解股权投资行业筹资困境,带动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有研究估计,此次有望带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推动私募股权融资市场与股票发行交易市场相互促进和良性循环。同时,通过为股权投资机构提供中长期稳定资金,能够有效促进股性资金增加陪伴企业成长的“耐心”,进一步提升了对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的金融支持。

第二,形成政策宣示效应,提振资本市场信心。此次,我们会同证监会创设了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将债市资金引入股权投资行业,支持培育优质科创企业。有利于形成资本市场投资主线,增强市场信心,促进更多民间资本、政府基金等社会投资进入科技创新领域。

第三,支持更多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科技创新领域中,民营企业是充满活力和创造性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创新债券的发行,将带动更多资金支持民营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姜樊

编辑 王进雨

校对 杨利

债券市场收益率

债券市场“科技板”来了!

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从丰富科技创新债券产品体系和完善科技创新债券配套支持机制等方面,对支持科技创新债券发行提出若干举措。

根据公告,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以下简称股权投资机构)等三类机构可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募集资金用于支持科技创新领域投融资。科技创新债券含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

业内人士表示,过去一段时间,受各种因素影响,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创投机构等股权投资机构在募资、投资、退出等方面存在一些困难。本次以债券市场为切入点,支持投资经验丰富的头部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创投机构等发行5+3、5+5等长期限债券,这些债券可达10年甚至更长,有利于股权投资“募投管退”形成良性循环,培育壮大耐心资本。同时,股权投资机构通过债券市场等多渠道募集资金,也减少了对政府性资金的过度依赖,进一步提升了投资效率。因此,两部门创新丰富产品体系和完善制度规则,针对科技型企业融资需求特点和股权投资机构投资特点,推出债券市场“科技板”,并创设政策性工具,以科技创新债券为引领,建立“股债联动”的综合支撑体系,有效匹配科技型企业各阶段融资需求。

据悉,债券市场“科技板”聚焦国家科技战略需要,加大对具有重要影响力的科技产业和科技型企业融资支持力度。其中,重点支持的科技产业包括人工智能、大数据与云计算、集成电路、工业母机、量子技术、生物技术等。

根据公告,发行人可灵活设置债券条款,鼓励发行长期限债券,更好匹配科技创新领域资金使用特点和需求。

业内人士指出,考虑到发行人的诉求,在进行制度设计时,对发行环节作了有针对性安排。如允许发行人灵活选择发行方式,创新设置含权结构、发行缴款、还本付息等条款;简化信息披露规则,允许发行人与投资人约定豁免披露事项;打破传统以资产规模为重心的评级思路,建立适合科技创新领域的评级方法;丰富信用风险管理工具,支持金融机构和专业信用增进机构创设信用风险缓释工具,支持债券发行和投资交易。这将有效提升科技创新债券发行效率和融资可得性。

同时,为提高市场投资积极性,公告鼓励金融机构、资管机构、社保基金、企业年金、保险资金、养老金等资金积极参与投资,鼓励创设与科技创新债券指数以及与相关指数挂钩的产品,引导扩大投资者范围。

此外,公告还将优化科技创新债券做市机制,为科技创新债券提供专门的做市报价服务,建立承销、做市联动机制,适当减免科技创新债券基础设施服务费用,将科技创新债券纳入科技金融服务成效评估,提高科技创新债券交易活跃度。

为了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在“科技板”发行长期限债券融资,央行会同证监会借鉴2018年设立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也即“第二支箭”)的经验,创设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

具体来说,由人民银行提供低成本再贷款资金,可购买科技创新债券,有力支持科技型企业和股权投资机构发债。同时,风险分担工具与地方政府、市场化增信机构等一起,采取多样化的增信措施,共同参与分担债券投资人的违约损失风险,这可以有效降低股权投资机构的发债融资成本,支持其发行更长期限如8年期、10年期的债券。

专家指出,对于具有硬科技实力、发展前景好但前期较少在债券市场融资的民营科技型企业,单凭自身发债融资可能存在一定困难,可以运用“第二支箭”提供担保增信支持。

为激励市场主体投资科技创新债券,科技创新债券将纳入金融机构科技金融服务质效评价。

具体来说,一是指导科技要素密集地区将科技创新债券投资、承销、发行等指标纳入对金融机构科技金融服务效果评估机制中,促进重点地区金融机构做好科技创新债券相关工作。二是建立全国性银行科技金融服务质效评价定期通报机制,引导重点金融机构加大科技创新债券投资、承销和发行力度。

业内专家指出,本次大力推动科技创新债券发展,加大对科技创新领域的支持力度,预计能缓解股权投资行业筹资困境,带动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同时,央行会同证监会创设了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将债市资金引入股权投资行业,支持培育优质科创企业。有利于形成资本市场投资主线,增强市场信心,促进更多民间资本、政府基金等社会投资进入科技创新领域。另外,科技创新债券将支持更多民营企业加强自主创新。科技创新领域中,民营企业是充满活力和创造性的重要组成部分。科技创新债券的发行,将带动更多资金支持民营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

澎湃新闻记者 陈月石

(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债券市场交易时间

“千呼万唤始出来”。债券市场“科技板”终于来了。

5月7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有关事宜的公告(下称《公告》)。

《公告》从丰富科技创新债券产品体系和完善科技创新债券配套支持机制等方面,对支持科技创新债券发行提出若干举措。其内容主要包括:

一是支持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发行科技创新债券。科技创新债券含公司债券、企业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

二是发行人可灵活设置债券条款,鼓励发行长期限债券,更好匹配科技创新领域资金使用特点和需求。

三是为科技创新债券融资提供便利,优化债券发行管理,简化信息披露,创新信用评级体系,完善风险分散分担机制等。

四是将科技创新债券纳入金融机构科技金融服务质效评估。

五是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提供贴息、担保等支持措施。下一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将持续完善科技创新债券配套支持机制,引导债券资金更加高效、便捷、低成本投向科技创新领域,提升债券市场服务科技创新能力。

带动资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

5月7日,中科创星创始合伙人李浩向经济观察报表示,关于私募股权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发债问题,行业呼吁了很多年。此次《公告》明确提出支持私募股权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发债,不仅解决了GP(基金管理人)出资基金的压力,也为GP提供了长期收益。

“此外,GP通过发行科技创新债率先出资,也能够激发社会资本出资的热情,引导更多金融资本参与‘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重构整个创投机构的良性生态。”李浩称。

《公告》明确,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私募股权投资机构和创业投资机构等三类机构可发行科技创新债券。

东方金诚研究发展部执行总监冯琳表示,与此前相比,一是新增支持商业银行、证券公司、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作为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主体,这将拓宽金融机构科技贷款,债券、股权和基金投资的资金来源,增强金融机构支持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各类型融资的能力,撬动更多金融资源投向科技创新领域。

二是新增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募集资金用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这将带动更多资金投早、投小、投长期、投硬科技。同时,新的支持政策下,未来对于科技型企业的发债支持力度也将加大。目前科技创新债券发行主体中,科技型企业以高信用评级的央国企和头部民企为主,预计在债市“科技板”推出后,将鼓励更多的成熟期、成长期民营科技型企业通过发行科技创新债券进行融资。

中债资信企业与机构部负责人孙静媛表示,《公告》精准聚焦三类主体,构建“债贷股”联动的融资体系。对于金融机构,支持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募集专项资金,定向用于科技贷款、股权投资等多种途径,破解传统信贷与科创需求的结构性错配问题。对于科技型企业,可依托科技创新债券资金支持研发投入、项目建设、并购等,形成“技术信用”驱动的融资新模式。对于符合要求的股权投资机构,募集资金可以用于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的设立、扩募等,化解早期科技项目募资难问题,引导社会资本“投早、投小、投硬科技”。

配套安排将逐步落地

《公告》明确指出,针对科技创新债券发行的一系列配套政策将稳步落地实施。

例如,针对科技型企业以及市场化股权投资机构的业绩波动和信用风险,《公告》鼓励金融机构和专业信用增进、担保机构开展信用保护工具、信用风险缓释凭证、信用违约互换合约、担保等业务,支持科技创新债券发行和投资交易。

央行行长潘功胜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创设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央行提供低成本再贷款资金,可购买科技创新债券,并与地方政府、市场化增信机构等合作,通过共同担保等多样化的增信措施,分担债券的部分违约损失风险。

冯琳认为,这在提升科技创新债券投资者认可度、提高发债成功率的同时,也有助于保证债券市场“科技板”的持续稳定运行。

此外,《公告》对于创新科技创新债券信用评级体系也提出了要求。

冯琳表示,传统评级方法体系以资产、规模为核心指标,这与股权投资机构、科技型企业轻资产的特征并不适用。因此,《公告》提出评级公司可以根据股权投资机构、科技型企业及科技创新业务的特点,打破传统评级思路,合理设计专门的评级方法和评级符号,提高评级的前瞻性和区分度。目前,多家评级机构已发布了科技型企业的评级方法模型并投入应用。

孙静媛表示,《公告》有助于完善科技创新债券配套基础设施,以制度创新提升科创金融服务质效。一方面,其将引导市场机构充分发挥专业作用,如评级机构可突破传统评级思路,构建与科创企业特征适配的信用评估体系,依托可靠的评级结果,解决市场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助力不同发展阶段的科技型企业融资。另一方面,其将完善风险分担机制,运用信用保护工具、信用风险缓释凭证等方式,打通科创企业融资的堵点。

债券市场晴雨表

21世纪经济报道 记者 崔文静 北京报道 创新推出债券市场的“科技板”,今年4月25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如此强调。

5月7日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潘功胜再提债券市场“科技板”。

潘功胜表示,前期,人民银行会同证监会、金融监管总局、科技部等部门,积极准备推出债券市场“科技板”,支持金融机构、科技型企业、股权投资机构这三类市场主体发行科技创新债券。同时,针对科技型企业、股权投资机构的特点,对科技创新债券的发行交易、信息披露、信用评级等制度安排进行了完善,健全了与科技创新融资特点相适应的配套规则体系。相关政策和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就绪。

根据潘功胜介绍,初步统计,目前有近100家市场机构计划发行超过3000亿元的科技创新债券,预计后续还会有更多机构参与。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支持股权投资机构在“科技板”发行长期限的债券融资,人民银行会同证监会借鉴2018年设立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的经验,创设了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

科技创新债券风险分担工具借鉴2018年民营企业债券融资支持工具的经验,由人民银行提供低成本的再贷款资金,可以购买科技创新债券,同时与地方政府、市场化增信机构一起,采取多样化的增信措施,共同参与分担债券投资人的违约损失风险,还可以有效降低股权投资机构的发债融资成本,支持其发行更长期限,比如8年期、10年期债券。

潘功胜表示,通过债券市场“科技板”和风险分担工具这些具体政策安排,有利于进一步拓宽科技型企业和股权投资机构的融资渠道,也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和信心,带动更多社会资本进入科技创新领域,推动私募股权融资市场与股票发行交易市场相互促进和良性循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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