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条例由谁承担举证责任,湖北工伤鉴定程序怎样走

劳动纠纷 编辑:舒安

一、工伤保险条例由谁承担举证责任

在工伤保险相关案件中,举证责任的承担根据不同情形有所区分: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这是因为用人单位通常掌握着更多关于职工工作情况、工作环境、工作安排等方面的证据材料,比如职工的考勤记录、工作任务分配记录、工作场所的安全设施情况等,其有能力也有义务提供相关证据来证明职工所受伤害不属于工伤范畴。

对于其他情形,一般遵循“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例如,职工主张其受伤符合工伤认定条件,需要提供初步证据,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事故发生的相关证人证言等,以证明存在劳动关系以及伤害事实的发生等。

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进行工伤认定时,会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进行综合判断。如果用人单位不能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来反驳职工一方的主张,可能会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二、湖北工伤鉴定程序怎样走

在湖北进行工伤鉴定,一般按以下程序进行:

1. 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 受理审核。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决定是否受理。

3. 调查核实。必要时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4. 作出认定决定。一般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5. 送达。将认定决定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三、工伤是怎么认定的程序有什么

工伤认定一般有以下程序:

其一,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其二,受理。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受理。

其三,调查核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有可能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

其四,作出认定决定。一般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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