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48小时怎样认定,下班回家路上算工伤吗

劳动纠纷 编辑:汤艺明

一、工伤48小时怎样认定

工伤中“48小时”的认定主要涉及视同工伤的情形,即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具体认定要点如下:

一是起算时间。一般以医疗机构的初次诊断时间作为突发疾病的起算时间。从该时间起,至职工死亡时间,若不超过48小时,可能符合视同工伤情形。

二是抢救情形。需有相应的医疗机构抢救记录等客观证据,证明职工在这期间接受了积极的抢救治疗。抢救应是符合医疗规范的救治行为。

三是死亡结果。最终结果是职工死亡,若超过48小时后死亡,则不能视同工伤。

在实际认定中,劳动保障部门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包括医院的诊断证明、抢救记录、死亡证明等相关材料。用人单位或职工家属应及时收集并提供这些材料,以保障职工权益。若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二、下班回家路上算工伤吗

下班回家路上是否算工伤,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是看是否属于合理的下班路线。合理的下班路线不仅包括常规的从单位到住所的路线,还包括为了满足日常生活合理需求而改变的路线,比如下班途中顺便到菜市场买菜再回家等。

二是看是否发生了交通事故等法定情形。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也就是说,如果职工在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且本人承担同等责任、次要责任或者无责任,可认定为工伤;若本人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则不能认定为工伤。

此外,如果职工在下班途中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但如果是其他普通情形,比如自己不小心摔倒受伤等,一般不属于工伤认定范围。

三、工伤和人身损害竞合时如何赔偿

当工伤和人身损害竞合时,赔偿问题需根据具体情况处理:

其一,若因第三人侵权导致工伤,职工可同时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和工伤保险待遇。例如职工在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除可要求肇事方承担人身损害赔偿责任,赔偿医疗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外,还可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如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但对于医疗费等实际发生的重复性赔偿项目,职工不可重复获得赔偿。

其二,若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同时构成工伤的,劳动者获得侵权赔偿后,用人单位承担的工伤保险责任应扣除第三人已支付的医疗费、护理费等实际发生的费用。

其三,在法律实践中,不同地区可能对工伤和人身损害竞合的赔偿规定存在差异,具体的赔偿标准和范围还需参照当地相关法规和司法解释来确定,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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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工伤和人身损害竞合时如何赔偿,工伤与人损竞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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