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骨折工伤等级鉴定标准
关于骨折工伤的鉴定主要依据以下标准:
(1)级别五级:脊柱骨折后产生的侧弯或后凸畸形超过30度,并伴随有严重根部神经痛症状;
(2)级别六级:脊柱骨折后产生的小于30度的畸形,同时伴有根部神经痛症状;
(3)级别七级:骨盆骨折后导致通道狭窄;
(4)级别八级:脊椎压缩性骨折,椎体前缘总体高度减少超过百分之二;
(5)级别九级:两个及以上横突骨折后遗留腰部疼痛;
(6)级别十级:身体各个部位骨折愈合后不存在功能障碍。
二、十级工伤伤残标准怎样评定
1.达到中度面部毁损认定标准之中任意一条;
2.面部长年累月留下疤痕,导致植皮手术痕迹、其他异物或者色素沉淀超过2平方厘米的;
3.身体整体疤痕总面积小于5%,但是必须大于等于1%;
4.在遭受意外伤害之后,受伤部位脊椎骨出现关节炎症状,并且伴随腰部疼痛,而患者年龄在50周岁以下。
5.患有椎间盘突出症,尚未进行手术治疗的患者;
6.除了大拇指之外的其余四根手指,其中任何一个远侧指间关节发生离断或者失去了部分功能的情况;
7.手指末端由于植皮手术产生了明显的增生性疤痕,其宽度需超过1平方厘米;
8.手背上的植皮面积超过50平方厘米,且留有显著的疤痕;
9.手掌以及脚掌上由于植皮手术留下的疤痕面积超过总面积的30%。
三、工伤鉴定一至十级评残标准
在工伤的评定中,伤残等级的评定标准分为十个级别,从第一级到第十级依次递减,以下是具体的描述:第一级:器官的丧失或者是功能完全无法替代,其他器官也无法补偿其功能,患者需要特殊的医疗辅助才能生存,生活上完全或者大部份无法自我料理。
第二级:器官严重受损或变形,出现了严重的功能性障碍或并发症,并且还需要特殊的医疗支持,或者是生活上大部份无法自我照顾。
第三级:器官严重受损或变形,出现了严重的功能性障碍或并发症,并且还需要特殊的医疗支持,或者是生活上部分无法自我照顾。
还有更多的级别描述,以供参考和了解。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
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
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劳动能力鉴定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骨折工伤等级鉴定标准一览表
●骨折工伤等级鉴定标准及赔偿
●骨折工伤等级鉴定标准最新
●骨折工伤等级鉴定标准踝关节
●骨折工伤等级鉴定标准是什么
●骨折工伤等级鉴定标准是多少
●骨折工伤评级标准
●骨折工伤等级鉴定标准及赔偿
●骨折工伤伤残等级
●骨折工伤认定几级
●十级工伤伤残标准怎样评定的
●十级工伤伤残标准怎样评定赔偿
●十级工伤伤残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十级工伤残标准是什么
●十级工伤伤残鉴定标准
●十级工伤的评定标准是什么
●十级工伤残赔偿标准一览表
●十级工伤怎么评定
●十级工伤伤残能赔偿多少钱2021年
●十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来源:临律-工伤鉴定一至十级评残标准,工伤鉴定1到10级评判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