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务派遣工伤赔偿法律规定多少
劳务派遣工伤赔偿的金额需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主要依据以下相关法律规定:
(一)工伤保险待遇方面
1. 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3. 伤残津贴等:如果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不同等级伤残,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例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等。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伤残津贴待遇等。
(二)责任承担主体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依法为被派遣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被派遣劳动者在用工单位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但这种约定不得对抗被派遣劳动者直接向劳务派遣单位主张工伤赔偿的权利。
二、劳务派遣工伤鉴定怎么做标准的
劳务派遣工的工伤鉴定标准与一般职工的工伤鉴定标准相同。
(一)工伤认定前提
劳务派遣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鉴定依据
工伤鉴定主要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三、劳务派遣工伤鉴定怎么做标准
劳务派遣工伤鉴定标准与一般的工伤鉴定标准相同。
(一)认定工伤的情形
1.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例如在工作岗位上操作机器时受伤。
2. 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像上班前为开启设备做准备工作时受伤。
3.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二)鉴定流程
1. 劳务派遣员工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劳务派遣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 准备材料,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
3.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最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工伤鉴定完成后,按照工伤保险待遇的相关规定进行赔偿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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