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动产房屋权属证明有哪些
不动产房屋权属证明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是房产证。它是购房者通过交易,取得房屋的合法所有权,可依法对所购房屋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利的证件,是国家依法保护房屋所有权的合法凭证。房产证包括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证,在通常意义上,房产证是房屋所有权证的简称,是由不动产登记机关发放的证明房屋所有权归属的书面凭证。
二是不动产权证书。随着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的实施,不动产权证书逐渐取代房产证。它将土地、房屋等不动产权利统一记载在一个证书上,涵盖了房屋的具体信息、土地相关信息以及权利人的情况等,能更全面、准确地反映不动产的权属状况。
三是房屋他项权证。在房屋存在抵押、典当等他项权利时,会颁发房屋他项权证,以证明他项权人的权利。它是房屋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
二、不动产登记中心和房管局的区别是什么
不动产登记中心和房管局存在多方面区别:
一是职能范围不同。房管局主要侧重于对房产相关事务的管理,包括房屋交易、租赁、维修、物业管理等方面的监督和规范,保障房地产市场的正常秩序。而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负责各类不动产的登记工作,涵盖土地、房屋、林地、海域等不动产的所有权、使用权等权利的登记,以确定不动产的权属状况并进行公示。
二是设立目的有别。房管局旨在加强对房地产行业的行政管理,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维护房产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动产登记中心设立是为了落实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整合分散的不动产登记职责,提高登记效率,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
三是工作内容侧重不同。房管局重点关注房产市场的动态监管、政策制定与执行等。不动产登记中心则着重于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收集、整理、审核、录入以及证书的发放等具体登记业务,确保不动产登记信息的准确与完整。
三、不动产证到期了房子怎么办
不动产证不存在到期的说法,但土地存在使用期限,不同性质土地期限不同,常见的住宅用地使用期限为70年。当土地使用期限届满后,有不同的处理方式:
其一,对于住宅建设用地,《民法典》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续期费用的缴纳或者减免,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也就是说,房屋所有者无需过于担忧,其土地使用权会自动延续,保障房屋的正常使用。
其二,对于非住宅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因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准予续期的,应当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依照规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依照前款规定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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