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执行房产还没有办理房产证该如何处理
在处理被执行房产尚未办理房产证的情况时,可按以下方式应对:
一是确认房产产权归属。虽无房产证,但可通过购房合同、付款凭证、房屋交付手续等相关证据,明晰房产实际所有权人,以确定能否作为被执行人财产进行处置。
二是若房产属于被执行人合法财产,法院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预查封。预查封期间,限制被执行人对房产进行转让、抵押等处分行为。待房产具备办理房产证条件时,及时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后再进行正式查封和后续处置,如拍卖、变卖等,以实现债权人债权。
三是若涉及案外人对该房产主张权益,案外人需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其对房产享有合法权益,如购买在先且已实际占有使用等。法院会依法审查,若案外人主张成立,可能会对执行程序产生影响;若不成立,则继续执行程序。
二、房产证加名字需要符合什么条件广州
在广州,房产证加名字需符合不同情形下的相应条件,具体如下:
一是夫妻间加名。若房屋为夫妻婚后共同购买,即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加名只需夫妻双方协商一致,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等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即可。若房屋为一方婚前购买,婚后加另一方名字,视为一方对另一方的赠与,同样需双方协商一致并办理相关手续。
二是父母子女间加名。父母将子女名字加到房产证上,或子女将父母名字加到房产证上,通常需双方自愿,并通过赠与、买卖等合法方式进行。赠与需签订赠与协议,买卖则需按照正常房产交易流程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相应税费。
三是其他亲属或非亲属间加名。这种情况一般需通过买卖或赠与方式实现,要签订相关合同或协议,且需符合房产交易的相关规定和政策,如具备购房资格等,之后按程序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
三、房产证丢了的房子怎么过户给子女
房产证丢失的情况下,要将房子过户给子女,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是补办房产证。房屋产权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到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补办,登记机构会对相关信息进行核实。通常需在指定媒体上刊登遗失声明,公告一定期限,若无异议,不动产登记机构会重新核发房产证。
二是选择过户方式。常见的有赠与和买卖两种:
- 赠与过户:需签订赠与合同,双方共同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手续,提交身份证、房产证、赠与合同等材料,登记机构审核通过后,办理产权变更登记,子女即可取得房屋产权。
- 买卖过户: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按正常买卖流程,携带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过户,缴纳相应税费后,完成产权变更登记。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要确保材料齐全、手续合法,以顺利完成房屋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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