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签的合同是正式合同吗,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关系

劳动纠纷 编辑:毕丹

一、试用期签的合同是正式合同吗

试用期签的合同不一定是正式合同,需分情况来看:

(一)单独签订试用期合同的情况。这种做法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根据相关法律,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也就是说,此时所谓的“试用期合同”实际上等同于正式合同,用人单位需按照正式合同的标准履行相应义务。

(二)在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条款的情况。这种是符合法律规定的常见做法。正式劳动合同会明确约定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报酬等各项具体内容,其中包含的试用期条款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在试用期结束后,双方继续按照合同约定履行权利和义务。

总之,判断试用期签的合同是否为正式合同,关键要看合同的具体约定和形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二、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的关系

试用期与劳动合同期限存在紧密关联,具体如下:

(一)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例如签订了四个月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只能设定为一个月。

(二)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比如签订了两年的劳动合同,试用期最多为两个月。

(三)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例如签订了五年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试用期最长不能超过六个月。

此外,若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这种规定旨在保障劳动者权益,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确保劳动关系的稳定和有序。

三、劳动法对试用期是如何规定的

劳动法及相关法规对试用期有如下规定:

(一)试用期期限。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二)试用期工资。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三)试用期解除。在试用期内,用人单位需证明劳动者不符合录用条件等法定情形才能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总之,试用期相关规定旨在平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权益,保障劳动关系的稳定。

试用期和劳动期限

来源:临律-劳动法对试用期是如何规定的,劳动法针对试用期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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