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保险可以报销哪些费用,申请认定工伤的时间期限

劳动纠纷 编辑:施悦

一、工伤保险可以报销哪些费用

工伤保险主要可以报销以下几类费用:

一是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药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

二是康复费用。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三是辅助器具配置费用。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四是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五是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申请认定工伤的时间期限

申请认定工伤有不同主体对应的不同时间期限:

一是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是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需注意的是,相关主体应严格遵守时间期限要求,及时申请工伤认定,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三、上海工伤认定书多久能下来

在上海,工伤认定的时间会因具体情况有所不同。一般而言,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对于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需注意的是,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会在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若遇到一些特殊情况,如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这些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工伤认定的时间会相应中止,待相关结论作出后再恢复认定程序,并重新计算作出认定决定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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