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医保报销政策起付标准是什么意思,南京医保报销政策咨询电话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柳宸辰

南京医保报销政策起付标准是什么意思,南京医保报销政策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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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保报销政策2024

扬子晚报网8月28日讯(通讯员 江苏社保 记者 董婉愉)南京看病住院医保能报多少钱?99%的人都弄不明白!每个月每个单位会给大家缴纳五险,看病的时候有医疗保险,生孩子有生育保险……但是对于这些保险,大家都知道如何使用吗?什么情况下能报销?需要准备什么材料?能报销多少?江苏社保为大家一一解答!

一、普通居民医保报销情况

1、普通门诊

老年居民及其他居民:200元以内的费用由个人承担,200—900元之间的费用,在社区医院就诊基金支付60%,在其他医院就诊基金支付50%。80周岁以上居民就诊,基金支付比例提高五个百分点,外地就诊、1000元以上的费用个人承担。学生儿童:门诊0-300元的医疗费用,在社区医院就诊的基金支付60%;在其他医院就诊的基金支付50%,外地就诊、400元以上的费用个人承担。

2、门诊大病

病种:恶性肿瘤放化疗、重症尿毒症的血液透析、器官移植手术、精神病,学生儿童还包括再生障碍性贫血、系统性红斑狼疮、血友病共七种门诊大病。

申请:携带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医院医保办盖章、主任医师签字的《门诊大病审批表》以及相关资料,到区社会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办理门诊大病准入手续。

待遇:免起付标准,医保范围内的费用,老年居民及其他居民基金支付80%;学生儿童基金支付85%。

居民血友病待遇按照轻、中、重分型,基金支付限额分别为1万、5万和10万,限额内基金支付比例为80%。

3、住院

医保范围内的医疗费用中,起付标准以内的由参保人员个人承担,起付标准以上的由基金按比例支付。

老年居民及其他居民起付标准三、二、一级医院分别为1000、500、300元,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65%、85%、90%;

学生儿童起付标准三、二、一级医院分别为500、400、300元,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80%、90%、95%。

在一个自然年度内多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逐次降低,第二次及以上住院按规定住院起付标准的50%计算,但不低于150元。因门诊大病病种住院治疗的,免收住院起付标准。

4、意外伤害

学生儿童按照住院基金支付比例支付,凭相关医疗费用票据到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零星报销。

5、生育

凭社会保障卡、结婚证、社区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生育登记服务证明和B超报告单,先到户籍地所在的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生育登记手续后,方可享受相关待遇。

产前检查费用基金按40%支付,不超过300元;住院分娩费用起付标准同普通疾病住院,起付标准以上符合生育保险支付范围和标准的费用在三级、二级、和一级医院基金支付比例分别为75%、85%和90%。

6、大病保险

一个自然年度内(大学生为学年),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基础上,个人自付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2万)的部分,由大病保险按一下规定予以支付:2万元以上到4万元部分,支付50%;

4万元以上至6万元部分,支付55%;6万元到8万元部分,支付60%;8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支付65%;10万元以上部分,支付70%。

7、异地就医

长期在外地居住:凭“南京市民卡”直接与医院结算。个人只需付清自付自理费用,统筹基金支付部分不需个人垫付,由市医保中心与医院结算。

转外地医院治疗:治疗结束后,凭相关材料到街道劳动保障所办理零星报销。

二、城镇职工医保报销情况

1、门诊统筹

1、参保人员门诊发生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已纳入“门慢”、“门特”结算的门诊费用除外),起付标准以下的费用由个人支付;起付标准以上、支付限额以下的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分担。

2、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或参照社区管理的医疗机构进行首诊;需转诊的,由首诊医疗机构负责转诊,急诊、抢救不受此限制。

以上医院必须经首诊医院转诊后方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急救、抢救不限。

3、门诊慢性病补助限额使用完以后,从下一笔费用起直接按门诊统筹待遇标准结算,在原门慢定点医疗就诊慢性病不需要转诊。

门诊特定项目补助限额使用完以后,必须按门诊统筹的规定办理转诊手续并使用普通病历,方可享受门诊统筹待遇。在药店购药不享受门诊统筹待遇。

2、住院

住院待遇: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不超过18万元。起付标准和乙类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个人按比例负担部分及基本医疗保险范围外的费用,先由个人自付,其余费用由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分担。

异地报销:起付标准以上的,三级、二级、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职职工分别为82%、88%、93%;退休(退职)人员分别为85%、92%、96%;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退休老工人分别为98.2%、98.8%、99.3%。超过统筹基金支付限额的费用仍按大病医疗救助基金支付比例报销。抢救后即转住院治疗或抢救无效死亡的参保人员发生的门诊抢救费用参照住院待遇报销,免收起付标准。

3、大病保险

个人自付费用超过大病保险起付标准以上部分,由大病保险按以下规定予以支付:2万元以上至4万元部分,支付60%;4万元以上至6万元部分,支付65%;6万元以上至8万元部分,支付70%;8万元以上至10万元部分,支付75%;10万元以上部分,支付80%。

4、异地就医

长期驻外人员

在异地由参保人事前选定的非联网医院发生的门特、门慢、门统及住院费用,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到市社保中心医保部按相关规定零星报销。

办理了异地就医备案手续并领取了江苏省社会保障卡的职工,省内联网医院门统、门慢、住院费用直接刷卡结算,跨省的住院费用直接刷卡结算。

转外就诊人员

三级医疗机构主任医师会诊并填写审批表,经医务处审核盖章后,报送市社保中心医保部备案,发给备案回执,发生的费用作零星报销处理。

南京医保报销政策一览表

2019年1月1日起,南京市在全省率先实施城乡居民医保市级统筹,全市300多万城乡参保居民享受同样的医疗保险权益,实现了城乡一体、同城同待。那么城乡居民参保后能够享受怎样的医保待遇,住院、门诊该如何报销呢?请随小北一起来了解一下吧,你关心的问题都在里面!

一、待遇享受期

在规定缴费期内办理参保手续并足额缴费的,待遇享受期为缴费次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

二、持卡就医

参保城乡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就诊时必须出示本人社会保障卡,并刷卡就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不设定点零售药店,药店(除特药药店)购药不能刷卡结算,也不享受医保报销待遇。

重要提醒

居民在非医保定点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医保范围外的医疗费用均由个人承担。去医院一定要记得刷社保卡结算哦!

三、待遇标准

在一个待遇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城乡居民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部分,基金按规定支付(有自付比例的药品和项目需个人先按比例支付),具体如下:

门诊统筹待遇

门诊高费用补偿待遇

一个待遇年度内,享受完门诊统筹待遇后,继续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个人自付2000元以上部分,在社区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50%,在非社区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30%,年度基金支付限额2600元。

提醒

门诊统筹、门诊高费用补偿实行以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主的首诊、转诊制。参保人员(学生儿童除外)在三级综合医疗机构就医的,应按规定先在首诊医疗机构办理转诊手续。未按规定首诊、转诊发生的门诊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急诊、抢救除外)。

住院待遇

生育医疗待遇

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产前检查和生育的医疗费用纳入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一个待遇年度内发生的产前检查费用,基金支付比例40%,基金支付限额300元;发生的生育住院分娩费用,参照住院支付政策执行,其中在三级医疗机构就诊的,基金支付75%。

四、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与个人缴费年限挂钩。参保人员一个待遇年度内发生的医疗费用,基金累计最高支付限额为30万元。连续缴费每增加1年,最高支付限额增加1万元,最高可增加至36万元。中断缴费后再次参保的,基金最高支付限额从第一年(30万)重新计算。

五、大病保险待遇

凡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人员,发生符合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内的住院和门诊大病医疗费用,在一个待遇年度内,个人支付金额2万元以上费用,可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不设最高支付限额。具体如下:

对困难人群提高大病保险待遇:在一个待遇年度内,个人支付金额1万元以上,可以享受大病保险待遇。实行“分段计算,累加支付”,不设最高支付限额。具体如下:


(内容来源/南京社保 编辑/姚遐琛 江北新区融媒体发展中心出品)

南京医保报销政策 住院

仅需49元/年

专属南京人的百万保障

“惠民健康保”来了!

昨天,“惠民健康保”在“我的南京”APP正式上线,2019年2月28日前,南京市职工、居民医保(含原新农合),驻宁省直职工医保的南京参保人均可购买,保单统一生效日为2019年3月1日。售价49元一年,最高可以报销100万元。

这份保险和高额的商业健康险有什么不同?

和居民医保又有什么关联?

普通的商业健康险需要老百姓去做体检,这就设置了门槛。这次根据南京市的大数据,在市政府相关部门支持下精算了所有南京市的社会保险。这份保险不管年龄、职业、是否有慢性病,都不需要做体检。

49元/年,最高报销100万元

49元约等于

三笼汤包、两碗皮肚面、一只烤鸭…

但在“惠民健康保”上

是一份价值100万元的住院费用保障

“惠民健康保”可保障医保目录内个人自付部分,不限社保目录,提供住院、特殊门诊及住院前后7天门急诊发生的医疗费用保障,同时提供了30种常见重大疾病确诊即给付的关爱保障和就医绿色通道服务。在基本医保范围内的住院费用,自付超过2万元的部分均可由“惠民健康保”按100%比例报销,最高赔付金额度为100万元

30岁的南京市民张先生,不幸确诊为恶性淋巴瘤,医保内住院总费用花了79.81万元, 医保报销后个人还需自付18.8万元。如果张先生购买了“惠民健康保”,个人自付只需2万元!

怎样购买?

1.参保时间?

“惠民健康保”将于2018年12月17日至2019年2月28日正式开放参保,保单统一生效日为2019年3月1日。

(滑动看全文)

2.如何购买?

(1)进入“我的南京”APP,点击“我的”,进入“商业健康险”进行操作,就可以购买;

(2)关注“南京卫生12320”微信公众号也可购买;

3.适用人群?

南京市所有参保人[南京市职工、居民医保(含原新农合),驻宁省直职工医保均可参保]。

4.如何理赔?

登录“我的南京”APP或关注“南京卫生12320”微信号,访问全市统一的商保理赔平台进行申请,资料齐全且无争议情况下三个工作日即可结案。

这款保险还有快赔服务

参保人除可常规申请理赔以外,还能享受快赔服务。平安健康险已在部分医院实现了快速理赔,参保人在快赔服务网络医院就诊的,可直接在“我的南京”APP上申请快赔服务,在线审核理算,无需上传理赔材料。预计到2019年,有望进一步完善服务,升级成全市直赔。

内容来源 | 南京日报官方微信、南京卫生12320、平安健康险、江苏广电总台融媒体新闻中心

编辑 | 徐晨 张洋珊

南京医保报销政策拔牙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做好医保领域相关工作,南京市医保局制定疫情防控十条措施。

01

提前预拨医保资金。

向定点医疗机构提前拨付不少于2个月医保资金,将定点医疗机构收治新冠肺炎患者的医疗费用纳入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范围。

02

建立防疫药品耗材绿色采购通道。

开通南京医用耗材药品招采平台挂网绿色通道,对符合政策的相关防疫医用耗材和药品,随报随挂。

03

做好新冠疫苗和接种费用保障。

及时上解并足额预付新冠疫苗采购资金,高效结算支付疫苗和接种费用,助力加快老年人疫苗接种工作。

04

梳理新冠重点人群信息。

监测统计老年人相关基础疾病的就诊信息,摸清重点人群底数,为全市充分掌握重点人群健康状况,快速诊断、科学治疗提供基础数据。

05

做好失能保险服务。

因疫情影响暂不需要服务的失能人员,应享受而未享受的照护时间累计顺延;重点做好困难、高龄、独居等失能人员必需生活照护保障。

06

加强医保公共服务。

拓展“网上办”“掌上办”“电话办”等医保服务事项,优化线下经办流程,缩短线下办理等待时间。

07

继续执行“长处方”政策。

继续执行“长处方”政策。对患有高血压、糖尿病等病情明确、稳定且按照临床规范可长期服用固定药物的患者,经医生评估后,单次处方量可放宽至3个月。

08

落实“互联网+”医疗服务支持政策。

鼓励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按规定提供“互联网+”医疗服务,与试点医疗机构实现挂号、问诊、购药的医保线上结算。

09

倡导开展医保基金线上监管。

发挥智能监控、视频监控等线上监控作用,原则上暂不开展基金监管的线下专项集中检查,对涉嫌违规的医药机构开展线上约谈。

10

加强办公场所管理。

加强办公场所管理。按照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各相关单位统筹掌握工作人员健康状况,做好办公场所通风、卫生检查、清洁消毒等工。

国家、省、市对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的,按照规定及时调整落实。

转自|南京医保

来源: 江苏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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