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冲突的双方,应该是能力对等的幼儿园孩子由于缺乏自制力,发生冲突的事件是比较常见的,每个班都有那么几个爱打人的孩子,让全班小朋友的家长头疼。孩子是家长的心头肉,一旦有孩子被伤害,父母心疼不已,情绪激动,是人之常情。找上门去和对方家长“理论”,寻找恰当的解决方案,也是可以理解的。这种沟通,应该限制在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之间进行,是成年人之间的沟通,而不能直接由父母打回去。相应的,出现问题后,父母除了严加管教自己的孩子外,不建议将孩子推出去,面对带着怒气的对方家长。因为对方家长的行为,根本不在自己的掌控范围之内。面对一个身体和社会阅历远高于自己,并且对自己充满敌意的成年人,能力再强幼儿园孩子也不具备解决这一问题的能力。一个幼儿园的孩子,是不知道如何得体表达歉意的。本案中,让孩子直接面对鲁某某,让鲁某某联想到自己孩子所受的伤害。孩子看上去毫无悔意的行为,进一步激怒了鲁某某。有些看上去是忍不住的冲动,其实是经过算计后做的决定。面对一个幼儿,鲁某某在各方面,不管是体力,还是智力,都具备绝对的优势。所以他果断出手了。如果对面是一个伤害过自己儿子的比自己更强壮的人,鲁某某还会忍不住的出手掌掴么?我觉得他大概率是能忍住的。中国几千年的经验告诉我们:夫妻出现矛盾,一定要双方自己面对面沟通解决;刑事案件大多是由于忍不住在掌掴幼儿及推倒老人后,鲁某某大声说,“不好意思,但我真的忍不住了”“我没忍住,你打我干嘛”。要知道,很多刑事案件都是由于忍不住。忍不住杀人,忍不住吸毒,忍不住贪污,忍不住强奸……一个心智成熟的成年人应该懂得权衡利弊。作为见过太多惨剧的刑事律师,我不建议任何形式的剧烈冲突。小事忍不住,可能吃大亏。就如本案中的鲁某某,一个巴掌,有理变没理,小事变刑案。医生大概率是做不成了,还会对家庭,对孩子的未来产生深远的不良影响。本来是想保护孩子,却把自己也搭进去了,还扯了家庭和孩子的后腿,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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