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务派遣人员工伤赔偿标准
劳务派遣人员工伤赔偿标准大致如下:
(一)工伤保险责任主体
由劳务派遣单位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可以与用工单位约定补偿办法。这是因为劳务派遣单位是劳务派遣人员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存在劳动关系。
(二)赔偿项目及标准
1. 医疗费用:按照实际发生的医疗支出赔偿,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
2. 停工留薪期工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3. 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确定相应的津贴标准。例如,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等,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4.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依伤残等级递减。
5.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6. 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在工亡情形下适用,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二、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伤赔偿标准
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情况下,工伤赔偿标准如下:
(一)医疗费
按照实际发生的治疗工伤所需费用支付,包括挂号费、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等,且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三)护理费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四)伤残补助金等其他赔偿
如果工伤职工经鉴定构成伤残等级,根据伤残等级不同,会获得相应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具体金额依据伤残等级确定,如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等。如果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三、不服工伤认定提起行政复议
如果不服工伤认定而提起行政复议,需注意以下方面。
(一)复议期限
一般需在知道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60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二)复议机关
1. 若工伤认定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一般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2. 例如,县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可向县级人民政府或者市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复议。
(三)准备材料
1. 行政复议申请书,写明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复议请求和事实与理由等。
2. 工伤认定决定书复印件,以证明存在需要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3. 相关证据材料,如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事故发生情况的证据等,这些有助于证明工伤认定存在错误。
(四)复议结果
1. 复议机关会对申请进行审查,如果认为工伤认定确实存在错误,会撤销或者变更工伤认定决定。
2. 如果认为工伤认定正确,则会维持原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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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律-不服工伤认定提起行政复议,不服工伤认定提起行政复议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