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死亡认定有哪些程序
工伤死亡认定一般有以下程序:
一是申请。职工发生死亡事故后,所在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一般是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工伤职工近亲属、工会组织可在1年内直接申请。
二是提交材料。需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等。
三是审核调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申请后,会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必要时会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负责安排相关人员配合工作,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
四是作出认定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
二、工伤好多年了还能起诉
工伤发生多年后能否起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
一是关于工伤认定。一般情况下,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申请工伤认定,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申请工伤认定。若超过此期限,且无正当理由,劳动保障部门可能不再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二是关于诉讼时效。若已完成工伤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等程序,就工伤待遇等问题提起民事诉讼,一般适用普通诉讼时效,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所以,若多年前的工伤未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且符合相关条件,完成认定等程序后,在诉讼时效内可起诉;若超过相关期限且无正当理由,起诉可能面临困难。
三、工伤了十七年了能赔偿吗
工伤发生十七年后,能否获得赔偿需分情况来看。
若当年已依法进行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且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基金未按规定足额支付相关赔偿费用,劳动者可在法定时效内要求补足差额部分。一般而言,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若当年未进行工伤认定,通常工伤认定的申请时效为一年,特殊情况经批准可适当延长。超过此期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能不再受理认定申请。不过,若存在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耽误申请时间,且能提供相应证据,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可能会受理。
若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劳动者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期限无法认定工伤,劳动者可根据具体情况,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但赔偿范围和标准可能与工伤赔偿有所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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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律-工伤了十七年了能赔偿吗,工伤七年后还能拿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