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上班路上摔伤算工伤吗,工伤如何赔偿
上班路上摔伤是否算工伤,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而言,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才可认定为工伤。若单纯是自己不慎摔伤,没有涉及上述规定的交通事故等情形,通常不算工伤。
关于工伤赔偿,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一是医疗费用,包括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等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等规定的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是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三是伤残待遇,若经劳动能力鉴定构成伤残,根据伤残等级不同,可享受不同的伤残津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四是生活护理费等,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
二、20年前的工伤现在能翻案吗
20年前的工伤能否翻案,需视具体情况而定:
其一,若当时的工伤认定及处理存在法定错误,比如认定程序违法、适用法律错误、存在徇私舞弊等严重影响公正认定的情形,且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认定结果,是有可能翻案的。当事人可收集相关证据,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要求对原工伤认定进行重新审查和判定。
其二,从时效角度看,一般申请工伤认定有一定的期限限制,超过规定期限可能面临不予受理的情况。不过,如果存在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导致逾期申请的,经相关部门审查认可后,也有可能受理并重新认定。
其三,若当时工伤处理后,出现新的伤害后果或新的事实与原认定相关联,且能证明原认定不合理,也可尝试通过合法途径申请重新认定,但难度相对较大,需要充分的证据和合理的理由支持。
三、工伤赔偿是从发生工伤之日算起吗
工伤赔偿的时间计算并非简单从发生工伤之日算起,需分不同情况来看:
其一,工伤认定申请时间。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其二,劳动能力鉴定时间。一般要在伤情相对稳定后进行。
其三,赔偿支付时间。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等程序后,依据鉴定结果确定赔偿数额,相关赔偿会按规定支付。所以,工伤赔偿涉及多个环节,各环节有相应时间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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