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岁以上工伤认定条件是什么,工伤鉴定范围是哪些

劳动纠纷 编辑:陶仪

一、60岁以上工伤认定条件是什么

60岁以上人员工伤认定条件需分情况来看:

对于60岁以上未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若其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等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情形的,应当认定为工伤。比如在工作时间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而对于60岁以上已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其与用人单位之间一般按劳务关系处理,不能认定工伤。这种情况下,若在工作中受伤,一般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相关规定来处理,由接受劳务一方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责任。

另外,认定工伤还需注意提供相关证据,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事故现场证人证言等,按规定程序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由相关部门依法进行认定。

二、工伤鉴定范围是哪些

工伤鉴定范围主要涵盖以下方面:

一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这是最典型的工伤情形,强调工作时间、地点与工作原因的关联性。

二是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比如上班前准备工具、下班后清理工作场地等活动中受伤。

三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像因制止工作中的违规行为遭他人暴力袭击受伤。

四是患职业病的。经相关机构诊断确认属于法定职业病目录范围内的疾病,可认定为工伤。

五是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比如出差过程中遭遇意外事故。

六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需注意责任认定情况。

七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八是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九是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

三、成都工伤等级赔偿多少

成都工伤等级赔偿标准因伤残等级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如下:

一级至四级伤残,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27个月本人工资,二级25个月,三级23个月,四级21个月。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90%,二级85%,三级80%,四级75%。

五级、六级伤残,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为18个月本人工资,六级16个月。保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的,按月发放伤残津贴,五级为本人工资70%,六级60%。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可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至十级伤残,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七级为13个月本人工资,八级11个月,九级9个月,十级7个月。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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