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能力10级鉴定书拿到后怎么办
拿到劳动能力10级鉴定书后,可按以下步骤处理:
首先,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依据鉴定结果,要求单位依法支付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通常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同时,可主张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期间的护理费用等也应由单位按规定承担。
其次,若单位购买了工伤保险,协助单位准备相关材料,向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申请理赔。材料一般包括劳动能力鉴定书、工伤认定决定书、医疗费用清单、本人身份证明等,以确保顺利获取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各项待遇。
再者,如果与单位就赔偿问题无法达成一致,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在规定时效内,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提交鉴定书等相关证据,请求裁决单位支付应得赔偿。对仲裁结果不服的,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此过程中,要注意保存好各类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医疗诊断证明等,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得到充分实现。
二、县级可以做劳动能力鉴定吗
劳动能力鉴定通常不是由县级直接进行。一般来说,劳动能力鉴定由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负责初次鉴定工作。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具备相应的专业人员、技术和资源来准确开展鉴定。其组成人员包括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代表、卫生行政部门的代表、工会组织的代表、经办机构的代表以及用人单位代表等,从多方面保证鉴定的科学性与公正性。
若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规定时间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所以,县级通常不具备开展劳动能力鉴定的主体资格。
三、劳动能力鉴定到哪个部门申请
劳动能力鉴定一般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申请时需提交相关材料,通常包括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若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可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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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劳动能力鉴定到哪个部门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需要提交什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