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上能视为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在法律上,以下情形可视为工伤:
一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例如,工人在车间操作机器时因机器故障受伤。
二是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像提前到单位准备工作材料途中摔倒受伤等情况。
三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比如保安在执勤时遭到不法分子袭击。
四是患职业病的。长期在有毒有害环境下工作导致患上相应职业病,依法应认定为工伤。
五是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例如员工出差期间因工作事务遭遇交通事故。
六是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此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也可认定工伤。
二、工伤职工遗嘱怎样认证
你可能是想问工伤职工的遗嘱如何进行认证。遗嘱认证主要涉及到确认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有效性等方面,通常可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是确认遗嘱形式。遗嘱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公证遗嘱等多种形式。不同形式的遗嘱有不同的法定要求,比如自书遗嘱需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并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等。
二是审查遗嘱内容。遗嘱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能违背公序良俗。例如,遗嘱处分的财产应当是遗嘱人个人合法财产,不能处分他人财产。
三是进行公证(非必经程序)。公证遗嘱具有较高的法律效力。工伤职工若想让遗嘱更具公信力,可前往公证机构办理公证,公证机构会按照法定程序对遗嘱进行审查和证明。
若对遗嘱的真实性等存在争议,还可能需要通过诉讼,由法院依法进行认定。
三、职工工伤一至四级享受哪些待遇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三级伤残为23个月,四级伤残为21个月。
二是伤残津贴。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85%,三级伤残为80%,四级伤残为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是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四是医疗待遇等。职工因工伤所需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等,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同时,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需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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