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安置房买卖合同有什么注意事项
农村安置房买卖合同的注意事项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明确房屋基本信息。要详细注明安置房的具体位置、面积、户型、楼层等关键信息,确保与实际情况相符,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二)确认产权情况。由于农村安置房可能存在产权受限问题,如土地性质、是否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等。需核实卖方是否为合法产权人,有无共有人,房屋是否存在抵押、查封等权利受限情形。
(三)约定付款方式和时间。明确购房款的支付方式,如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等,以及各阶段款项的具体支付时间,保障双方权益。
(四)规定交房时间和标准。确定卖方交付房屋的具体时间,并约定交房时房屋应达到的标准,如房屋质量、配套设施等。
(五)违约责任条款。对双方可能出现的违约行为及相应的违约责任进行明确约定,如逾期交房、逾期付款等情况的处理方式,以便在发生纠纷时有据可依。
(六)争议解决方式。可选择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合同纠纷,并明确具体的管辖机构。
二、二手房买卖居间合同要如何解除合同
二手房买卖居间合同的解除,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形及方式:
(一)协商解除。买卖双方及居间方经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各方就已履行部分的处理、费用承担等达成书面协议,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后,签署解除协议,合同即行解除。
(二)约定解除。若合同中事先约定了特定的解除条件,当该条件成就时,解除权人可依约行使解除权。比如约定在一定期限内未完成房屋产权过户登记则可解除合同,一旦该期限届满未过户,符合条件一方即可通知对方解除合同。
(三)法定解除。在出现法定事由时,当事人可依法解除合同。例如,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一方当事人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等。解除权人应向对方发出解除通知,通知到达对方时合同解除。若对方有异议,可通过诉讼或仲裁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在什么情形下会终止
商品房买卖合同终止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一)合同履行完毕。当买卖双方按照合同约定,完成了房屋交付、房款支付等全部合同义务,合同目的实现,合同自然终止。
(二)双方协商一致解除。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协商达成解除合同的共识,并签订解除协议,合同即告终止。
(三)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例如发生地震、洪水等自然灾害,导致房屋严重损毁无法交付或购房者经济状况因不可抗力发生重大变化无法支付房款等,可终止合同。
(四)一方根本违约。如开发商未按约定时间交付房屋,且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或者购房者未按约定支付房款,经催告后仍不支付等,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使合同终止。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如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等,购房者可解除合同,导致合同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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