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业病工伤鉴定有哪些条件
职业病工伤鉴定需满足以下条件:
其一,存在明确的劳动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须有合法有效的劳动关系,这是鉴定的基础前提,可通过劳动合同、工资支付记录、工作证等材料证明。
其二,患法定职业病。所患疾病必须在国家规定的职业病目录范围内,如尘肺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中毒等,需由具备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依据相关诊断标准进行职业病诊断。
其三,与工作存在关联。职业病的发生应与劳动者所从事的工作环境、工作过程中接触的危害因素密切相关,比如长期在粉尘环境工作引发尘肺病。
其四,在规定时间内申请。一般需在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一定期限内,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满足上述条件后,按法定程序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经鉴定机构审核评定,最终确定是否构成职业病工伤。
二、职业病多长时间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需要注意,申请工伤认定要准备好相关材料,如劳动合同、诊断证明等,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及时得到维护。
三、中山66岁工伤9级赔偿标准
66岁劳动者认定工伤9级,赔偿标准如下:
首先是一次性伤残补助金,9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其次,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另外,工伤赔偿还可能涉及医疗费,按实际治疗支出报销;停工留薪期工资,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相应标准费用。
鉴于该劳动者已66岁,可能在赔偿计算等方面存在特殊情况,建议及时收集相关证据,与用人单位协商赔偿事宜,协商不成可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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