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流转政策最新规定,宅基地流转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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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流转是什么意思
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是一个复杂且受严格规定的过程。以下是关于宅基地使用权如何流转的详细说明:
### 一、流转方式
1. **出租**:
- 宅基地使用权人可以将一定年限的宅基地使用权租赁给第三方使用,并获取租金。
- 出租期限最高不得超过20年,分期缴纳转让金或租金的,由流转双方自行约定每期期限,流转协议到期后,双方可以另行约定。
2. **入股**:
- 宅基地使用权人将其宅基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按双方协议约定期限转移给第三方使用,并参与收益分红。
- 入股期限最高不得超过20年。
3. **转让**:
- 宅基地使用权人将其宅基地使用权永久转移给本村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成员,并获取转让收益。
- 受让人应符合《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方案》规定宅基地申请条件。
4. **互换**:
- 宅基地使用权人因生产生活需要,将其宅基地使用权与本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成员永久互换。
5. **赠与**:
- 宅基地使用权人将其宅基地使用权无偿赠予本集体经济组织其他成员。
- 受赠人应符合《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方案》规定宅基地申请条件。
### 二、流转原则
- **坚持集体所有**:宅基地使用权流转必须在集体所有的框架内进行。
- **坚持用途管制**:流转后的宅基地必须用于合法用途,不得改变其宅基地性质。
- **坚持市场主导**:流转行为应遵循市场规律,兼顾各方利益。
### 三、流转条件
1. **同一集体经济组织内部进行**:流转一般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进行,需经集体经济组织同意。
2. **转让人和受让人资格**:转让人需满足特定条件,受让人无宅基地且符合宅基地申请条件。
3. **符合法律法规**:流转行为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 四、流转程序
1. **农户申请**:由农户向村民小组或村级组织提出申请。
2. **村组审核**:村民小组会讨论通过并公示。
3. **材料审核**:村级组织开展材料审核。
4. **乡镇审批**:乡镇部门审查,乡镇政府审批,发放宅基地批准书。
### 五、法律问题
- **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三百六十三条规定了宅基地使用权流转适用土地管理法律。
- **流转中的权益保护**:流转行为应依法明确宅基地所有权主体为村集体经济组织,完善宅基地使用权的登记制度,保障流转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 六、特别说明
- **禁止强制流转**:推动农村宅基地流转应以农村居民自愿为原则,禁止违背农村村民意愿强制流转宅基地。
- **城镇户籍子女继承**: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城镇户籍子女可以继承父母在农村的房屋,并因此获得宅基地的使用权,同时进行确权登记。
综上所述,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是一个严格受控的过程,必须在法律和政策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确保集体和个人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宅基地流转协议书
有人说宅基地确权之后,流转起来会比较方便,确实没错。但是农村宅基地和城市的商品房不同,在流转上有诸多限制,那么农村宅基地只能在本集体中流转吗?有哪些规定?
1、农村宅基地流转仅限于同一村集体内部成员之间
和农村承包地的流转不同,目前宅基地的流转基本上只存在“转让”这一种形式。也就是会造成原农户宅基地使用权的丧失,因此为了避免宅基地的使用权落户到非集体成员以外的人员手中,损害本村其他村民的土地权益,只能转让给本村的人员。
不过在宅基地改革试点中,有的试点地区会对这一权限做出适当的放开,比如:允许只要是农业户口,也可进行宅基地的流转,但目前还没有具体的成效公布,在2018年试点结束之后预计会有新的答案。
2、宅基地流转中,受让方不能拥有多处住宅
除了要是本村人之外,还要求宅基地受让方不能在本村拥有其他宅基地,否则转让的这块宅基地将无法进行过户,日后容易带来宅基地纠纷。
3、宅基地面积有限制
农村里对于宅基地的面积是有限制的,一般根据户口簿上的人口来定,按照规定是不能花钱购买宅基地面积的。
现在很多城里人都想着能回到农村买块地,盖一栋小别墅,有院子有菜地,安享晚年。但这也是有条件限制的,如果不符合条件,是不可以在农村购买房屋和宅基地的。
1、城镇居民无法参与
同上面第一条一样,城镇居民不属于村集体组织成员,根本没有资格来购买农村宅基地。根据《全国国土规划纲要(2016-2030年)》,我国仍将维持农村宅基地在集体组织成员内部间分配和流转的现状。为了维护农民的居住条件和居住安全,国家严格限制宅基地在非集体经济成员之间的流动。
2、本身已有住宅,不符合宅基地分配条件的人不能参与
宅基地的受让人必须没有住房和宅基地,符合宅基地使用权分配条件,否则也是无法参与到宅基地分配的。因为农村的宅基地是用来保障农村人居有其所的,如果已经有了住宅,当然就没有资格再申请了。
3、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参与购买
农村宅基地的用途是给农民盖房子,让其有个固定的居所。如果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购买农村宅基地的话,那么必定会使农村宅基地的用途发生改变,这也是不符合规定的。
除此之外,农村宅基地的转让还必须获得村集体组织的同意,而且宅基地也不能单独转让,必须是地随房屋一同转让。
(文章来源:土流网 中金网)
宅基地流转政策2024
来源:中国经济网
全国人大代表蔡继明(中国经济网记者 邓浩/摄)
“拓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的范围,对于建立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至关重要。”全国人大代表、清华大学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蔡继明近日在接受中国经济网记者专访时指出,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的核心问题在于实现与城市国有土地的同等权利。
作为第九、十、十一届全国政协委员,以及第十二、十三、十四届全国人大代表,土地制度改革是蔡继明近30年来最为关注的议题。他因此被媒体誉为“土地委员”和“土地代表”。在今年的全国人大会议上,蔡继明提交了两份与土地改革相关的建议,旨在深化土地制度改革以提升土地要素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并扩大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的流转范围。他强调:“必须让市场在城乡土地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
大量农村宅基地亟待有效利用
土地作为最重要的生产要素之一,其在城乡之间的配置效率和利益分配问题,直接关联到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的发展质量。长期困扰我国的“三农”问题,根本上是由农村“人地矛盾”所引发的,即农村户均土地经营规模过小,这导致了农业劳动生产率相对较低。蔡继明指出,要解决这一问题,必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加速农村剩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并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从而实现农村户均土地的规模经营。
蔡继明所提及的农村户均土地,主要指的是耕地等农业用地。除此之外,农村土地还包括集体建设用地,而集体建设用地又由宅基地、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构成。数据显示,我国目前农村常住人口占全国总人口的33%,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面积是城镇建设用地的两倍以上,达到19万平方公里,其中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仅占14%,且大部分已在使用中,农村宅基地占比超过70%,相当一部分处于闲置和低效利用状态。
蔡继明认为,大量农村宅基地未能得到有效利用的原因在于,目前我国宅基地的使用权仅限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这使得巨量的宅基地被排除在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之外。“若要使农村宅基地成为农民获取财产收益和抵押融资的重要渠道,必须改变当前城乡土地产权不平等和土地资源配置行政化的现状。”
同步推进城乡土地产权同权化和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
蔡继明建议,应同时推进城乡土地产权同权化和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一方面,需赋予农村集体土地与城市国有土地同等的权利,例如允许集体土地所有权人设立建设用地使用权,赋予农村住宅建设用地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以及在集体所有的土地上推进城中村的改造等。另一方面,市场应在土地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包括取消对特超大城市人口规模的限制,放宽农地入市的限制,取消自然资源部每年下达的全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以及取消对农村建设用地的用途管制等。
蔡继明指出,深化土地制度改革将有助于提升土地要素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据相关研究显示,这些土地资源优化配置的措施,对2035年之前每年经济增长的提升综合为1.40%至1.62%。
“在放宽农地入市限制方面,只要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都应允许农村土地直接入市,包括存量建设用地和列入规划的农业用地,特别是农村数千万亩闲置的宅基地。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问题上,可以建立全国性增减挂钩市场,同时允许和鼓励增减挂钩指标在村际之间和省与省之间交易。在取消对农村建设用地的用途管制方面,只要严格禁止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农村大量闲置的宅基地就可以向城镇居民开放。”蔡继明强调。
扩大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范围
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决定》对“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作出重要部署,其中就深化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提出了多方面要求,强调“允许农户合法拥有的住房通过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盘活利用”。蔡继明认为,《决定》中有关盘活利用农房的要求,是缩小城乡收入差距、促进共同富裕的必然选择,本质上是通过扩大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范围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
去年底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统筹推进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千方百计推动农业增效益、农村增活力、农民增收入”。在蔡继明看来,扩大宅基地使用权流转范围,正是联系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纽带之一,也是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关键抓手之一。(中国经济网记者 邓浩 马常艳)
宅基地流转试点
党的十九大提出我国现阶段的主要矛盾是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与发展不充分不平衡之间的矛盾,要创造条件实现人们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近年来,随着新型城镇化、工业化水平的快速增加,万亿农民从农村进入了城镇。2020年,我国的人口城镇化率已接近64%。尽管人进城了,但由于收入较低,高昂的房价下只能“望尘莫及”。尽管很多农民希望能成为城镇居民,但面对居高不下的房价也只有望洋兴叹。另一方面,我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亿人,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和医疗条件的提升,他们身体还非常健康,其中的部分人非常向往农村生活,非常希望回到“梦里故乡”,去圆他们儿时的梦。但由于宅基地不能流转,他们回不去。为此,国家应在规划和管制的双重约束下,放开农村宅基地市场,让有条件的农民放弃他们的宅基地及其住房,这样既可以减轻他们进城购房的压力,还可以实现城镇房地产“软着陆”,还可以充分吸引人口、资金带动农村消费和经济发展。本文到此结束,希望本文宅基地流转政策最新规定,宅基地流转合法吗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收藏本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