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最新版,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第2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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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最新版,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第26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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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属于部门规章

事故处理原则

安全生产应知应会100问(011)


核心原则:四不放过

原因未查清不放过必须通过技术鉴定、现场勘查、人员问询等手段,彻底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如机械故障、违规操作)和间接原因(如管理缺陷、培训不足)。示例:高处坠落事故需分析安全带是否失效、临边防护是否缺失、作业审批是否合规。

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依据《安全生产法》追究责任,包括:直接责任人(如违规操作员工):行政处罚或移交司法机关。管理责任人(如安全员未履职):警告、罚款、撤职。领导责任人(如项目经理未落实安全投入):记过、降级、行业禁入。

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制定针对性整改方案,如:技术措施:增设防护装置、升级设备安全性能。管理措施:完善操作规程、加强现场巡查频次。教育措施:组织全员事故警示培训,考核通过后上岗。需通过验收确认整改闭环,杜绝“纸面整改”。

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开展“三级教育”:事故班组:停工整顿,分析事故经过及教训。全项目部:召开警示大会,通报调查结果。集团公司:纳入年度安全培训案例库,全员学习。



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八十六条:事故单位隐瞒不报、谎报的,处100万-500万元罚款,主要负责人处年收入60%-100%罚款。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事故调查组自事故发生之日起60日内提交报告,技术鉴定时间不计入时限。

通过严格遵循“四不放过”原则,可实现事故处理的“闭环管理”,推动安全生产从“事后追责”向“事前预防”转变。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规定

2024年7月27日13时许,佛山雪岭净水设备有限公司在位于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的玉龙大厦内进行设备运输的过程中发生一起一般坠落事故,造成1人受伤。

一、基本情况

(一)事故单位情况

佛山雪岭净水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雪岭公司)位于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黄龙村黄涌工业大道*号万洋科创园*区*栋***室,法定代表人为张某。雪岭公司曾用名广东雪岭净水科技有限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进行变更。

(二)设备运输作业相关情况

山东滋润高品质净水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滋润公司)因玉龙大厦高品质供水入户工程改造需要,于2024年6月20日和广东雪岭净水科技有限公司(即雪岭公司)签订了采购合同。

2024年7月27日,雪岭公司员工将净水设备运往滋润公司指定的玉龙大厦B座负二层净水机房的过程中,发生事故。

(三)事故现场勘验情况

经对事故现场勘察,并结合相关人员对事故现场拍摄的照片、视频等资料,还原现场情况如下:

事故发生地点为张店区玉龙大厦B座负一层到负二层的货运电梯井。事故现场有一个卡在货运电梯井通道里的储水罐,该水罐高度约2.2米,直径约1.2米,容积为2立方米,重量约100公斤。该水罐底部距地面约1.8米,顶部连有一部手拉葫芦,手拉葫芦上连有钢缆,手拉葫芦及钢缆均无破损。在电梯井边墙上部有用于吊运储水罐的膨胀螺栓孔,有两个松动的膨胀螺栓残留。

(四)人员伤亡情况

事故造成1名工人受伤,现伤者正在广东省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进行康复治疗。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处置及上报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通过对现场还原及相关人员的询问,认为事故的经过为:

2024年7月27日,雪岭公司所聘请的物流公司将净水设备运至淄博市张店区玉龙大厦 B 座负一层。因楼道狭窄,净水设备无法运至负二层净水机房,遂由雪岭公司派驻淄博员工刘某将净水设备拆散为储水罐和其他设备后,通过负一层的货运电梯井运至负二层。刘某购买了手动葫芦、钢缆、膨胀螺栓,和从劳务市场请来的两名临时工在电梯井对面墙上打上膨胀螺栓,拉上钢缆,挂上手拉葫芦,制作了一套简易吊装装置。

下午13时左右,刘某用手拉葫芦吊运储水罐时,墙上的膨胀螺栓突然松动,钢缆脱落,储水罐发生掉落,刘某随水罐一起坠落受伤。

(二)事故应急处置及上报情况

刘某受伤后,其工友用刘某的电话通知了其家属和雪岭公司市场部总监王某某,并找人帮忙救援,拨打了120急救电话。随后,刘某被120送往淄博市中心医院救治。

事故发生后,王某某因不了解上报流程,第一时间拨打了其所在地广东省佛山市12345热线和广东省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电话进行了报备,并于7月28日赶至淄博市后拨打淄博市12345热线电话咨询上报流程,其未打通淄博市12345提供的咨询电话后,因忙于刘某的治疗和转院,未再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雪岭公司负责人张某于7月28日拨打了佛山市12345和佛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电话,并亲自到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劳动部门进行了现场报备。

(三)事故善后处置情况

刘某受伤后,雪岭公司积极对其进行了治疗。刘某先后被送往淄博市中心医院、山东大学齐鲁医院进行治疗,后转到广东省佛山市第五人民医院进行康复治疗。雪岭公司于2024年8月份为刘某申请了工伤认定。

三、事故原因和性质

(一)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

膨胀螺栓抗拉强度不足,吊运罐体时,墙体上打的膨胀螺栓脱开,导致手动葫芦和罐体瞬间掉落;操作人员手拉手动葫芦导链,随着膨胀螺栓的脱开,发生坠落。

(二)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雪岭公司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员工工作安排不合理,员工培训不到位,导致员工安全意识淡薄,缺乏足够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应对工作中的风险。

雪岭公司企业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没有对设备吊运作业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未制定高处作业方案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雪岭公司安全管理不到位,缺乏对现场工作的检查和指导,未能及时发现并制止工作人员的不安全行为,未为作业人员提供并配备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该起事故为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四、事故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一)免于追究责任的人员

刘某,雪岭公司销售经理、技术工程师,玉龙大厦净水设备运输现场负责人,安全意识薄弱,违反操作规程作业,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责任。因其已在事故中受重伤,免于追究其责任。

(二)建议给予行政处罚的单位和人员

1.雪岭公司,落实生产安全责任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由张店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114条之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2.张某,雪岭公司负责人,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未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对此次事故负有领导责任。建议由张店区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95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493号令)第35条之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废止了吗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法律规定,加强对事故的管理,降低有责事故率及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经区域内中台及各城市共创会议决定成立专项小组,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各项安全管理工作的有序开展,进一步强化基础建设,提升安全管理层次,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督、落实责任为重点,建立预防为主、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工作机制,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特大事故、减少和杜绝一般事故,确保2025年度达成有责事故率低于4.5%,并维持稳定。

二、成立事故专项小组

为确保执行落地有效,复盘有据;本次专项小组分为两类:执行组和检查组;整体工作推进及复盘全程由区域中台牵头,由大区总担任本次专项组组长,区域中台-安全处置岗、网约车支持担任本次副组长;具体安排及名单如下:

1、执行组组员由城市事故专员①组成,主要负责跟进事故管控落地的推行工作,务必做到“责任到人,跟踪到位”;

2、检查组组员由城市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各项工作落地后的复盘及城市个例决策事项;

3、小组副组长:负责收集本次共创会讨论的各项方案并整理成可落地工作安排,协助城市在弱项工作中进行梳理整合,定期做好城市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复盘会议,回收城市疑难杂症,不断优化现有流程;

4、小组名单②:

组长:

副组长:

执行组组员:

检查组组员:

三、工作安排

1、执行组:

①合规准入

在司机提车前须查验该司机安全驾驶信用记录,确保3年内无酒驾及重大违章行为方可准入,重点需关注:线下合同、未在公司合作平台跑车的司机;

②岗前培训:

应做好每位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工作,培训内容:城市常见违章地点、事故频发地点、常见事故类型、常见案例、加速折旧费的收取规则等;提高从业人员的素质和能力,培训时间不得少于有关规定学时。未经安全生产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但考虑城市提车时效相关因素无法在当日完成的可延缓至一周内完成;

③日常宣传:

在每日与司机的沟通中应做好:结合当日天气、当周风险高危点、城市特性政策等情况做好每日宣传,涉及到特殊情况(舆情、非法聚集···等)需要做好紧急透传,并确保特定司机透传到位;

④月度、专项培训:

由区域每季度产出当季安全月的主题,并围绕主题联动司机活动进行各项的工作落地;具体开展在安全事故的案例分析及讲解、朔源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如何避免该类事故的发生、城市内该风险类型的占比及预警、“三高”③的数据展示、常见图文推送等;

⑤事故约谈:

每个城市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获取车内及车外视频,分析事故原因后,根据原因类型做好不同约谈;“意外”事故由专人电话沟通,了解事情原委,安抚司机情绪,做好紧急事故处理的指引宣导;“人为”因素导致的事故需约谈司机至线下门店,播放该事故视频,分析安全隐患,讲解事故成本,引导司机认识安全的重要性,提醒司机注意安全驾驶,做好“三高”的宣导;

⑥高危司机清退:

清退标准:租期6个月内有责出险3次及以上,租期6个月及以上有责出险5次及以上;遵守严标准,落地强执行,如有特殊案例需由执行组成员申请解除名单限制,由检查组对应成员及组长审批后方可执行。

2、副组长及检查组:

①保司联动:

由区域组织开展各城市保司线下沟通会:A、获取保司出险数据,及时由城市跟进;B、协同保司每季度开展一次针对性培训,主要针对:数据分析、案例讲解、主题培训(由城市提出);

②资源共享:

推动总部创建公众号,开展安全板块,整合全国大小事故案例,以案例视频、图文讲解、高频警示等方式配合安全主题月的开展;

③检查复盘:

检查组成员配合副组长的检查工作,主要为:不定期抽查新入职司机资质、约谈材料的合规与留存、主题月的线下材料归档等;

④意识提升

事故率拆分到各个司管,以城市维度、司管维度进行强排名,区域内排名靠后的司管进行安全意识约谈,由城市专人约谈后管控无果,上升至副组长约谈及下发考核试卷,如季度内未见提升建议城市重新考核该司管的留存。

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心得体会

今天学习安全生产管理 第一章 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理论

历年本章考试分值

第一节 安全生产管理基本概

【重点考点】:事故分类 • 事故隐患判断(必考) • 危险源类型判断(必考) • 海因里希法则 • 本质安全(必考)

一、基本概念理 安全生产方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确定为安全生产工作的基本方针。

二、事故分类【重要基础】《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按人员伤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分类。

速记:数字就高不就低 ;313,151,151 ,按照最严重的标准划分。

三、事故隐患及分类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将“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定义为:“生产经营单位违反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 人的不安全行为和 管理上的缺陷 。


四、较大涉险事故【“315”,3人被困10人涉险500人疏散;报至市级 】

造成一定的物质损失 ,事故处置不当,则有可能 ,造成人员伤亡。

1. 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

2. 涉险10人以上的事故。

3. 紧急疏散人员500人以上的事故。

4. 因生产安全事故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人员密集场所、生活水源、农田、河流、水库、湖泊等) 的事故。

5. 危及重要场所和设施安全(电站、重要水利设施、危化品库、油气站和车站、码头、港口、机场 及其他人员密集场所等)的事故。

今日学习到此结束,明日继续,持续更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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