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如何认定工伤
未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工伤可从以下方面着手:
(一)确认劳动关系存在
1. 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像工资条、银行转账记录等,这些能表明用人单位有向劳动者支付报酬,是证明劳动关系的重要依据。
2. 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证明身份的证件。
3. 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4. 考勤记录。
5. 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二)进行工伤认定
在确认劳动关系之后,劳动者可以按照正常的工伤认定程序进行。准备好相关材料,例如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事故现场的证人证言等材料,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根据提交的材料以及实际调查情况作出工伤认定的结论。
二、干活出现工伤如何赔偿
如果干活时出现工伤,赔偿主要依据以下方面:
(一)医疗费用
工伤治疗期间的挂号费、诊疗费、药费、住院费等都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则由单位承担这些费用。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
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三)伤残待遇
1. 若经劳动能力鉴定构成伤残等级,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2.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伤残津贴等相关待遇。
3. 五级、六级伤残的,可享受一次性伤残补助金,还可与单位保留劳动关系并由单位安排适当工作等相关待遇;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
4. 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可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如果单位拒绝赔偿或双方对赔偿有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解决。
三、工伤抚恤金发放规定及标准
工伤抚恤金发放有如下规定和标准:
(一)发放对象
1. 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可按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2. 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按规定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工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父母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的;工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等情况。
(二)发放标准
1. 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2. 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3.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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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头条-工伤抚恤金发放规定及标准,工伤抚恤金发放规定及标准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