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卖安置房如何公证
安置房买卖公证需要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准备材料
1. 当事人双方的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户口簿等。
2. 安置房屋的产权证明材料,像房产证等(若已取得)。
3. 安置协议等能证明房屋来源合法性的文件。
4. 买卖合同文本,应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房屋价格、付款方式等重要条款。
(二)提出公证申请
双方当事人共同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公证申请,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上述准备好的材料。
(三)公证机构审查
1. 公证机构会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进行真实性、合法性审查。例如核实身份信息是否真实,安置房屋是否允许买卖等情况。
2. 可能会实地查看房屋状况,以确保与提供的材料相符。
(四)出具公证书
如果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公证机构会在规定的时间内出具公证书,公证书会对买卖合同的合法性等予以证明,从而增强买卖合同的法律效力。不过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对于安置房买卖的规定可能存在差异,有些地区可能存在限制转让的期限等特殊规定。
二、安置房有全产权房吗
安置房存在全产权房的情况。
有些安置房在满足一定条件后是可以取得全产权的。例如,在土地性质为出让性质的情况下,被安置人缴纳了相应的土地出让金、税费等规定费用,经过法定的程序,房屋产权可以完全归被安置人所有,包括对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权能。
然而,也有部分安置房可能存在产权限制。比如基于集体土地建设的安置房,土地性质为集体所有,这种安置房可能无法办理完全产权,或者在一定年限内不能自由流转交易等。具体情况需要根据当地的政策法规、土地性质、安置协议等多方面因素来确定。
三、杭州安置房如何买卖
杭州安置房买卖存在一定的条件和限制。
(一)取得完全产权前
1. 若安置房未取得完全产权,一般不能上市交易。因为这类安置房的土地性质等可能还受到限制,交易存在较大风险,且这种交易可能不受法律保护。
2. 不过在特定情况下,如符合当地政策规定的一些内部流转要求,可在安置户之间进行有条件的转让,但需经相关部门审核同意,且转让流程需遵循规定程序。
(二)取得完全产权后
1. 当安置房取得完全产权后,其买卖流程和普通二手房类似。买卖双方需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明确房屋价格、交付时间、付款方式等重要条款。
2. 办理产权过户手续,双方要准备好相关证件,如身份证、房产证等,到当地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办理过户登记。同时,根据规定缴纳相关税费,如契税等。
3. 在整个买卖过程中,要确保交易行为符合杭州市的房地产政策法规,以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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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律-杭州安置房如何买卖,杭州安置房买卖2019新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