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具体标准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计算,十级伤残为4个月。
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由用人单位支付。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十级伤残为6个月。
四、其他费用:包括医疗费,按实际治疗支出,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等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支付;生活护理费,需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按护理等级支付相应费用等。
二、天津工伤赔偿标准标准表
天津工伤赔偿标准通常包含多个项目:
1.医疗费用:职工因工伤进行治疗,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可延长。
3.伤残津贴:根据不同伤残等级确定。例如,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等级确定。如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等。
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天津市人民政府规定,会根据不同伤残等级进行核算,在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支付。
需注意,具体赔偿标准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及相关政策调整而有所不同,应以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准。
三、天津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表
天津农民工工伤赔偿标准通常涵盖多个方面:
一、医疗费用:按实际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的,经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三、伤残津贴:职工因工伤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四、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三级伤残为23个月,四级伤残为21个月等。
五、生活护理费:根据生活自理障碍程度,分别按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
以上标准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变化,具体应以当地最新规定及实际情况为准。
三、天津市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
天津市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如下:
一、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来源:头条-天津市工伤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天津市工伤十级能赔偿多少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