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处骨折工伤等级是叠加的吗,对认定工伤不服怎么办

劳动纠纷 编辑:屈莉

一、多处骨折工伤等级是叠加的吗

工伤等级评定中,多处骨折的情况并非简单叠加。

在工伤鉴定标准里,是综合考虑受伤对身体功能的整体影响程度来确定工伤等级的。例如,手指骨折与腿部骨折,不会单纯因为有多处骨折就直接将各自对应的骨折等级相加。如果多处骨折集中在一个肢体或者身体区域,且这些骨折导致的功能丧失、损伤程度相互关联,会被视为一个整体情况来评估工伤等级。比如同一手臂的多处骨折,可能会使手臂的功能严重受损,鉴定时会综合手臂整体的功能障碍情况来评定等级,而不是将每个骨折点单独评定等级再叠加。同时,如果多处骨折分散在不同部位,也会综合考量各部位骨折对身体整体机能、活动能力等方面的综合影响来确定工伤等级。

二、对认定工伤不服怎么办

如果对认定工伤不服,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行政复议

1. 可以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同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2. 申请行政复议时,需要提交复议申请书,申请书应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复议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例如证明劳动关系的材料、事故发生经过的证据等。

(二)行政诉讼

1. 如果对行政复议结果仍不服或者直接不想进行行政复议,可在收到工伤认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2. 在行政诉讼过程中,需要按照法院要求提供证据、参加庭审等。法院会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法规,对工伤认定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作出相应判决。

三、多久才可工伤鉴定呢

一般来说,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如果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需要注意的是,进行工伤鉴定之前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工伤鉴定的前置程序。只有在认定为工伤之后,才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在伤情相对稳定后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定伤残等级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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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法院网-多久才可工伤鉴定呢,一般多久做工伤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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