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在签署劳动合同时未提供合同,是否还可以要求提供?2025,没有签署劳动合同

劳动纠纷 编辑:吴仪芮

一、如果在签署劳动合同时未提供合同,是否还可以要求提供?2025,如果在签署劳动合同时未提供合同,是否还可以要求提供

劳动合同签订后,未给劳动者一份合同文本是可以向公司要求的,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和第八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提供劳动合同文本并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用人单位不给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举报或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必须书面形式确立,否则无效。劳动合同的无效情形包括欺诈、胁迫、排除劳动者权利等,需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确认。

法律分析

签了劳动合同当时没给之后可以要吗

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双方都应当各自保留一份劳务合同,签订时没有给之后是可以向公司要求的

《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先向用人单位要劳动合同,如果不给就向劳动部门投诉、举报、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一、劳动合同的形式必须是书面的

劳动合同必须要以书面形式确立来,不能进行口头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任何一方不签劳动合同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

二、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劳动合同在签订后,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会被认定为无效。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26条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结语

劳动合同的签订对于保障双方权益至关重要。根据《劳动法》第十六条和第八十一条的规定,劳动合同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在文本上签字或盖章生效,双方各持一份劳动合同文本。若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合同文本或未包含必备条款,劳动者有权要求补充或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劳动合同必须以书面形式确立,口头约定无效。此外,劳动合同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或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时,可能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如有争议,可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进行确认。劳动合同的签订和合法性对于维护劳动者权益至关重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二条 【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五十条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双方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没有签署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用人单位需要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具体的赔偿标准如下: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此外,如果用人单位在用工之日起满一年还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视为双方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因此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还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如果劳动者的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那么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照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计算,且补偿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如您有任何其他问题,欢迎来电咨询13146663812,安启博律师竭诚为您服务。

三、我公司未提供劳动合同,如何解决?

劳动合同必须包含法定条款,用人单位未提供或未交付劳动者合同文本的应被追责;若造成劳动者损害,应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是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需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法律分析

劳动合同签订后,必须给职工一份。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拓展延伸

如何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

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是每个员工的合法权利。首先,确保与雇主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责。如果公司未提供劳动合同,可以采取以下行动:1.与雇主沟通,要求签署劳动合同;2.咨询劳动监察部门或律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3.收集证据,如工资单、工作记录等,以确保自己的权益;4.如无法解决,可以向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提起诉讼。此外,加入工会或寻求劳动权益保护组织的帮助也是一种有效途径。维护劳动权益需要坚定的信念和合法手段,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结语

维护劳动权益,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是每位员工的合法权利。劳动合同的签订是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责的重要协议。如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合同或未履行相关义务,劳动行政部门将责令改正。若造成损害,用人单位应承担赔偿责任。员工可通过与雇主沟通、咨询专业机构、收集证据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如无法解决,可诉诸劳动仲裁机构或法院。坚守信念,运用合法手段,确保劳动权益的维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四、劳动合同签订后没给我是否合法

不合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如果发生纠纷以后,用人单位有出示劳动合同的义务,不出示的,视为未签订劳动合同,因为现在仅仅是劳动合同文本问题,没有实际发生其他权利义务纠纷,等发生纠纷以后,你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就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单位违法行为依法提出要求维权,劳动纠纷实行仲裁前置程序,必须先申请仲裁,不服裁决结果才能在规定时间提起诉讼。

一、劳动合同注意事项:

1、劳动合同的形式必须是书面的

劳动合同必须要以书面形式确立来,不能进行口头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0条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的重要证据,任何一方不签劳动合同都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持一份。

2、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

劳动合同在签订后,如果存在以下情形,签订的劳动合同将会被认定为无效。按照《劳动合同法》第26条的规定: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用人单位如果存在上述行为,劳动者可以拒绝签订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无效要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确认,劳动者不能因为存在上述情形在不经过劳动仲裁机构和人民法院认定的情况下,自己单方面认定劳动合同无效而不继续履行劳动合同。

3、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不可少

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包含以下必备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以上条款在劳动合同中都应当包括。

一旦员工的岗位、报酬等内容发生变化,或者企业发生合并分立的情况,应当及时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以免在今后可能的劳动纠纷中陷于被动。

五、用人单位没有给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一经查实,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单位改正,并可以给予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条 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具有约束力,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履行劳动合同约定的义务。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六、劳动合同签订后公司未提供合同文件,如何解决?

合同未提供或未交付,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合同的作用:建立劳动关系、合理配置劳动力、避免劳动争议。合同签字或盖章后生效,但实际用工关系建立前即开始计算劳动关系。

法律分析

一、签了劳动合同公司没有给我一份怎么办

用人单位不肯给员工劳动合同,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劳动合同的作用是什么

1、劳动合同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以劳动合同作为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势是世界各国的普遍做法。这是由于劳动过程是非常复杂的也是千变万化的,不同行业,不同单位合同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各不相同,国家法律法规只能对共性问题做出规定,不可能对当事人的具体权利义务做出规定,这就要求签订劳动合同明确权利义务。

2、劳动合同是促进劳动力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手段。用人单位可以根据深感经营或工作需要确定录用劳动者的条件和方式数量,并且通过签订不同类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发挥劳动者的特长合理使用劳动力。

3、劳动合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劳动合同明确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义务,这既是对合同主体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有助于提高双方履行合同的自觉性,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因为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有利于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有利于稳定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的成立生效,肯定要求当事人都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了,而一般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之后,劳动合同就会成立。根据规定,依法成立的劳动合同,自成立之时就具有法律效力。但要是双方在签订劳动合同之前就已经建立了实际的用工关系,那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应当自实际建立用工关系之日开始计算,并非是从签订劳动合同之日开始计算。

结语

劳动合同的重要性不容忽视。如果用人单位未提供劳动合同或未履行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劳动者有权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劳动行政部门可以责令用人单位改正,并承担赔偿责任。劳动合同的签订不仅是建立劳动关系的基本形式,还有助于合理配置劳动力资源,并避免或减少劳动争议的发生。劳动合同一经签字或盖章即成立,但如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已建立实际用工关系,则劳动关系从实际用工关系建立之日开始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八条 【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本站点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已签合同未提供劳动

劳动合同签订没有给劳动者

劳动合同未提供给劳动者

签劳动合同没有给我一份 可以经济补偿吗

签订劳动合同未给员工

签订的劳动合同没有给我一份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签了没有给我,合同有效吗

签劳动合同没给员工,算签了劳动合同吗

签订劳动合同自己没有

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给本人一份的目的

文章来源参考:【头条】2025劳动合同签订没有给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没有给我一份我该怎么办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我们的本网站以便快速找到!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