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房管局官网网上查询,合肥房管局官网在线查询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汪美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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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和回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需要什么条件?为深化细化申请审核、配售回购等政策,日前,合肥市房产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合肥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单身申请人应当年满25周岁。一户家庭只能申请购买一套保障性住房。


一户家庭只能申请购买一套


文件起草过程中,合肥市房产局先后赴杭州、西安、郑州等地学习调研,组织科大讯飞、大众等重点产业企业和绿化环卫、快递公交等公共服务行业座谈交流,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充分征求、合理吸纳社会各界、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形成办法。


《办法》明确了准入条件。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一户家庭只能申请购买一套。单身申请人应当年满25周岁。


户籍家庭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主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区户籍且落户满两年;申请家庭在本市市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申请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市区无住房交易记录;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人才家庭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主申请人近三年内在本市市区正常缴纳社保累计满24个月且申请时处于正常参保状态;主申请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请家庭在本市市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申请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市区无住房交易记录;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高层次人才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不受户籍、社保限制。


封闭管理,禁止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


《办法》明确配售程序。制定配售方案(项目建设主体制定配售方案,经审核、备案后发布配售公告)后,购买资格审核(项目建设主体初核,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复核,公示无异议后确认资格),方可组织摇号选房(项目建设主体组织开展公证摇号选房)。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禁止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申请家庭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有辞职等原因离开企业或单位、购买其他住房等情形的,由项目建设主体回购。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回购价格按照原购买价格结合住房折旧确定,毛坯部分按每年1%的折旧率予以核减,装修部分按每年10%的折旧率予以核减,折完即止。购房人自行装修部分,不予补偿。已缴纳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予退还。


申请成功又放弃的2年内不得再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家庭已选定住房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或者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不动产权证又申请放弃的,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


申请家庭居住使用时不得有下列行为:擅自转让所购保障性住房;擅自改建、扩建保障性住房;设定除购房贷款抵押外的房屋抵押权。申请家庭采取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手段违规取得购房资格的,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取消其购买资格,并禁止其5年内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


申请家庭将配售的保障性住房用于经营、变相转让,改变房屋用途,损毁、破坏、改变房屋结构和配套设施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责任。保障性住房建设、配售和管理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合肥市将按照以需定购、以需定建原则,通过存量房转化、新建、配建等方式,多渠道增加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供应。

信息来源:合肥市房产局、合肥日报、合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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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问下哈,合肥房产局网签备案怎么查询?买新房在哪查询楼盘备案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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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问必答,房管助手为您解答。近日,安徽网友在房管助手公众号《住建局网站查询楼盘信息怎么查》文章留言,咨询安徽省合肥市房产局网签备案查询和新房备案价查询问题,房管助手对此进行了回复。

收到留言后,房管助手表示,可以通过合肥市房产局公众号进入住房小程序、房管局网站查询合肥商品房备案价格、房屋网签备案信息,入口如下:

1、微信搜索“合肥市房产局”,点击公众号服务菜单的“合肥住房”小程序可以查询商品房、租赁房、存量房、置换房、维修资金和物业信息,点击“备案查询”可以查询商品房网签备案状态和新房备案价(拟售单价);

2、通过“备案查询”进入合肥市房产局市场信息平台网上备案查询系统,参考房管助手图示步骤,输入“项目名称”或选择区域、登记状态,搜索意向楼盘。点击查询结果左侧的楼盘名称,进入楼盘详情页。

3、在“楼幢汇总”模块中点击“预售许可证号”,进入楼盘表,查看对应房源的网签备案状态。点击绿色背景可售房源房间号,查看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分摊面积、房屋用途、销售状态和拟售单价(一房一价)。

根据房间号的背景颜色,可区分为可售房源、已签约、备案、已办产权、抵押可售、摇号销售、现房销售、摇号冻结、已限制、限制销售、自建房、拆迁安置、抵押不可售、配套/物管/社区用房、附条件销售房源。

温馨提示:备案价并非实际成交价,本文所示步骤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查询页面为准。合肥房产网上备案查询系统可能存在升级、改版等情况,房管助手会及时跟进并通过公众号更新发布。

如需了解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区、庐阳区、蜀山区、包河区、长丰县、肥东县、肥西县、庐江县、巢湖市楼盘价格和商品房备案价政策,可以前往售楼部查看楼盘房价一览表、一房一价表,或咨询各区县房产局、发改委等房管、物价部门。

查询时遇到问题,可以在房管助手公众号文章底部写留言、提问题。

△房管助手楼盘查询有问必答入口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房产市场信息平台功能还包括合肥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查询、商品房合同查询、摇号公示查询、房地产经纪机构查询、入网和监管楼幢查询、住房维修资金查询、房源超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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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和回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需要什么条件?为深化细化申请审核、配售回购等政策,日前,合肥市房产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合肥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单身申请人应当年满25周岁。一户家庭只能申请购买一套保障性住房。

一户家庭只能申请购买一套

文件起草过程中,合肥市房产局先后赴杭州、西安、郑州等地学习调研,组织科大讯飞、大众等重点产业企业和绿化环卫、快递公交等公共服务行业座谈交流,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充分征求、合理吸纳社会各界、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形成办法。

《办法》明确了准入条件。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一户家庭只能申请购买一套。单身申请人应当年满25周岁。

户籍家庭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主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区户籍且落户满两年;申请家庭在本市市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申请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市区无住房交易记录;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人才家庭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主申请人近三年内在本市市区正常缴纳社保累计满24个月且申请时处于正常参保状态;主申请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请家庭在本市市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申请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市区无住房交易记录;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高层次人才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不受户籍、社保限制。

封闭管理,禁止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

《办法》明确配售程序。制定配售方案(项目建设主体制定配售方案,经审核、备案后发布配售公告)后,购买资格审核(项目建设主体初核,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复核,公示无异议后确认资格),方可组织摇号选房(项目建设主体组织开展公证摇号选房)。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禁止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申请家庭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有辞职等原因离开企业或单位、购买其他住房等情形的,由项目建设主体回购。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回购价格按照原购买价格结合住房折旧确定,毛坯部分按每年1%的折旧率予以核减,装修部分按每年10%的折旧率予以核减,折完即止。购房人自行装修部分,不予补偿。已缴纳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予退还。

申请成功又放弃的2年内不得再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家庭已选定住房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或者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不动产权证又申请放弃的,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

申请家庭居住使用时不得有下列行为:擅自转让所购保障性住房;擅自改建、扩建保障性住房;设定除购房贷款抵押外的房屋抵押权。申请家庭采取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手段违规取得购房资格的,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取消其购买资格,并禁止其5年内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

申请家庭将配售的保障性住房用于经营、变相转让,改变房屋用途,损毁、破坏、改变房屋结构和配套设施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责任。保障性住房建设、配售和管理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合肥市将按照以需定购、以需定建原则,通过存量房转化、新建、配建等方式,多渠道增加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供应。

原标题:《重磅政策!合肥市房产局最新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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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合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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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和回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需要什么条件?为深化细化申请审核、配售回购等政策,日前,合肥市房产局等部门联合印发《合肥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单身申请人应当年满25周岁。一户家庭只能申请购买一套保障性住房。

一户家庭只能申请购买一套

文件起草过程中,合肥市房产局先后赴杭州、西安、郑州等地学习调研,组织科大讯飞、大众等重点产业企业和绿化环卫、快递公交等公共服务行业座谈交流,并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在充分征求、合理吸纳社会各界、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意见基础上,形成办法。

《办法》明确了准入条件。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一户家庭只能申请购买一套。单身申请人应当年满25周岁。

户籍家庭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主申请人具有本市市区户籍且落户满两年;申请家庭在本市市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申请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市区无住房交易记录;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人才家庭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主申请人近三年内在本市市区正常缴纳社保累计满24个月且申请时处于正常参保状态;主申请人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者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高级工及以上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请家庭在本市市区无自有产权住房,且自申请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市区无住房交易记录;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高层次人才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不受户籍、社保限制。

封闭管理,禁止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

《办法》明确配售程序。制定配售方案(项目建设主体制定配售方案,经审核、备案后发布配售公告)后,购买资格审核(项目建设主体初核,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复核,公示无异议后确认资格),方可组织摇号选房(项目建设主体组织开展公证摇号选房)。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施严格的封闭管理,禁止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申请家庭取得不动产权证后,有辞职等原因离开企业或单位、购买其他住房等情形的,由项目建设主体回购。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回购价格按照原购买价格结合住房折旧确定,毛坯部分按每年1%的折旧率予以核减,装修部分按每年10%的折旧率予以核减,折完即止。购房人自行装修部分,不予补偿。已缴纳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不予退还。

申请成功又放弃的2年内不得再申请

值得注意的是,申请家庭已选定住房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合同的,或者已签订合同未取得不动产权证又申请放弃的,2年内不得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

申请家庭居住使用时不得有下列行为:擅自转让所购保障性住房;擅自改建、扩建保障性住房;设定除购房贷款抵押外的房屋抵押权。申请家庭采取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等手段违规取得购房资格的,区(开发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取消其购买资格,并禁止其5年内再次申请保障性住房。

申请家庭将配售的保障性住房用于经营、变相转让,改变房屋用途,损毁、破坏、改变房屋结构和配套设施的,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责任。保障性住房建设、配售和管理有关单位的工作人员,存在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下一步,合肥市将按照以需定购、以需定建原则,通过存量房转化、新建、配建等方式,多渠道增加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供应。

来源:合肥日报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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