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房管局电话,临沂房管局24小时热线电话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姜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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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沂房管局官方网站

重磅消息!

市房产局

刚刚发布了一项重要通知

以后在临沂办事

变得更方便啦!

市房产局窗口启动抵押的商品房销售合同

及房屋所有权证退还工作

市房产局窗口积极响应“全面清理各类证明”相关政策的要求,更方便快捷服务群众和企业,真正做到让群众少跑腿,经研究决定,将2016年9月1日前已抵押的商品房销售合同及房屋所有权证退还给产权人。届时,中小学入学报名、企业登记、居民落户等需办理房产查询业务的,不再出具有关证明。

1、已抵押的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销售合同,由产权人或共有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结婚证到政务大厅一楼东房产局房产抵押注销7-9号窗口领回,凭原件上的证号或合同号填报,所有住房信息填报、核验都以房屋所有权证或商品房销售合同原件为准,不再出具房屋查档证明。

2、持有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和商品房销售合同的合法产权的房屋,到政务大厅一楼西房产局房产交易26-30号窗口办理租赁网签备案(机打的证明文件),无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证)和商品房销售合同的,不予办理租赁备案。

便民利民聚民心,

提速增效促发展。

市房产局的新举措

你期待吗?

临沂房管局24小时咨询电话

日前,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范宝杰带队到罗庄区、高新区、河东区、经开区,督导住宅小区全国文明城市复牌迎查工作,全力以赴做好文明城市复牌迎查工作,确保完成房产局承担的各项任务,为全市复牌迎查工作交上一份合格的答卷。

市房产局范宝杰局长在经开区督导创城工作。

2日,范宝杰一行先后到宝丽盛世阳光、海天华庭等住宅小区,实地查看复牌迎查工作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了整改要求。他指出,当前,全国文明城市复牌迎查工作已进入冲刺阶段,各督导组、各物业主体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进一步加大督导力度、强化整改措施,全力以赴做好复牌迎查工作。

范宝杰强调,要对照创城标准,加大督导力度和频次,从严从细督导;要进一步树立问题导向,聚焦短板,精准发力,对照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科学整改,既坚持查漏补缺、即知即改,又做到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实现常态长效。

4日,范宝杰一行先后到怡海国际新城、东悦府、三和家园、皇山城等住宅小区,实地查看各小区基础设施、环境卫生、物业服务、宣传氛围等复牌迎查工作进展情况。他指出,通过近段时间持续有力督导,各项整改工作不断推进,各住宅小区复牌迎查工作进展良好。各督导组、各物业主体要进一步对标排查,继续查缺补漏、完善细节,针对薄弱环节,加大整改力度,坚持边整改边完善,边清理边规范,坚决防止问题反弹。

据了解,根据临沂市全国文明城市复牌迎查工作推进会议要求,复牌迎查已进入冲刺阶段,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树牢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把思想和行动迅速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齐心协力、全力以赴投入到创建复牌工作中去,对照当前存在的主要问题、任务、责任“三张清单”,拿出“绣花功夫”整改,坚决打赢全国文明城市复牌这场攻坚战、荣誉战。

记者 王璐

临沂房管局电话咨询电话

捂盘惜售、虚假宣传

哄抬房价、误导市场

临沂开始“动真格”整治

这些房地产市场乱象了...

为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

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

发布了一项重要通知!

一起来看下!

关于在市区开展商品房销售和

二手房买卖行为检查的通知

有关局属单位、机关科室,各房地产开发企业、各房地产经纪机构:

为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建厅等七部委,关于开展打击侵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治理房地产市场乱象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规范我市房地产市场秩序,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决定在市区范围内开展商品房销售行为和二手房买卖行为专项检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市区在售的商品房项目和房地产中介机构。

二、检查内容

1

房地产开发企业或销售代理机构存在以下行为:

1、项目在预售过程中,不按照审批的预售许可证预售房屋, “少批多卖”、“多批少卖”、“未批先卖”等违规行为。

2、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前,自行或委托代理机构以认筹、吸纳会员、指定银行存款、购买基金、购买商场消费卡或者银行理财产品等方式向购房者收取或者变相收取预付款、团购费、信息咨询费、诚意金等费用的行为。

3、开发企业取得预售许可证10日内未开盘,未公开对外销售的行为。

4、未按照规定在销售现场公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一房一价”、 “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等的行为。

5、开发企业或营销代理机构违规发布不实信息、虚假房地产广告等行为误导购房人,以及通过网站、微信、自媒体、公众号等网络媒体传播、编造“房价暴涨”、“一房难求”、“秒光盘”、“通宵排队抢房”等言论的行为。

6、开发企业或营销代理机构与投机炒房团伙串通,通过炒卖房号及违法收取购房人“指标费”、“转让费”等房价以外的费用,非法牟利的行为。

7、房地产销售人员在执业过程中未实名服务的,以“艺名”、“姓+顾问”“姓+经理”等形式,与业主签订“意向协议”、“认购协议”和“购房合同”的行为。

8、房地产销售人员在执业过程中,不按照商品房的实际情况给客户进行介绍,私自夸大或者捏造不实承诺、乱承诺、夸大承诺,诱导购房人签订认购协议或者购房合同的行为。

2

房地产中介机构存在以下行为:

1、违规开展二手房资金监管和二手房贷款担保等相关金融业务。

2、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为委托人违法违规交易行为提供房地产经纪服务。

3、捏造、散布涨价信息,鼓动房地产权利人提价,或者与委托人、其他经营者相互串通,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

4、伪造、涂改交易文件和凭证,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提高贷款金额等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

5、以代收代付等形式侵占、挪用或者拖延支付房地产交易资金及其他费用。

6、对交易当事人隐瞒真实的房屋交易信息,采取低价收进高价卖出等方式赚取差价;

7、以隐瞒、欺诈、胁迫、贿赂、恶意串通、诋毁或者贬低同行、阻挠或者搅乱同行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地产交易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诱骗消费者交易或者强制交易;

8、利用自制格式合同文本或采取修改合同示范文本名称、内容、增加补充条款等方式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

9、将房地产经纪服务与房地产经纪其他服务混合标价、捆绑收费;

10、泄露或者不当使用委托人的个人信息或者商业秘密,谋取不正当利益;

三、检查时间

1、自查自纠阶段

2018年9月1日至2018年9月7日,各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按照通知要求,进行逐一对照自查整改。

2、督导检查阶段

2018年9月7日至2018年9月28日,房产局组织人员,对市区在售商品房项目和中介机构进行检查。

四、整改要求和措施

1、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应在收到整改通知7日内进行整改,到期后进行复查。

2、对守法经营的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将作为典型,通过网络和媒体进行公示,对好的做法进行倡导和推广。

3、对存在违规行为且不认真整改的开发企业和中介机构,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将采取严厉的处置措施。将开发企业的违规行为记入企业诚信档案,中介机构取消在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的备案登记,并在媒体和网络上进行曝光,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查处。

4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人员和房地产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违反通知要求和管理规定,经查实后,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将取消其从业资格,并列入行业黑名单,不得再从事与房地产销售和房地产经纪有关的业务活动。

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

2018年8月24日

对于临沂购房者来说

房地产市场更加健康规范是件大好事!

临沂那些违规的房地产商们

颤抖吧~

临沂房管局几点上班

转载请取得授权

重要提示!

临沂市房产局发布重要公告,

遇到这种情况可报警!

公告

针对近期群众反映的社会上部分企业或中介人员以协助办理双和小区经济适用房摇号选房为由,收取高额费用的情况,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我市市区经济适用房的配售一直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由我局通过住房保障信息系统进行摇号,确定选房顺序。摇号时由社会监督员进行摇号,由临沂公证处现场监督和公证,并邀请部分申请人现场监督。

二、社会上一切关于“经济适用房内部认购”或“交钱包选房屋”的信息和行为均为谎言和骗局,请广大群众切勿上当受骗!已经听信谎言上当的群众,请立即追回所交费用或到公安部门报案。

特此公告。

临沂市房产和住房保障局

2018年11月27日

社会上一切关于

“经济适用房内部认购”

或“交钱包选房屋”的信息和行为

均为谎言和骗局!!

请不要听信任何中介收费代办摇号!

买房可是件大事,

必备注意事项

这些你一定要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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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说了,

你点一个ZAN,

小琅的工资就涨1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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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自琅琊新闻网

综合自临沂市房产局、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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