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房管局24小时咨询电话,青岛市房管局官网查询入口

法律普法百科 编辑:贺浩

青岛市房管局24小时咨询电话,青岛市房管局官网查询入口

大家好,由投稿人贺浩来为大家解答青岛市房管局24小时咨询电话,青岛市房管局官网查询入口这个热门资讯。青岛市房管局24小时咨询电话,青岛市房管局官网查询入口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青岛市房管局官网

4月16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强信心 亮举措 促发展”主题系列发布会第八场,介绍“服务青年就业、促进民生改善、保障宜居安居”系列政策措施总体情况。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保岚,市财政局副巡视员李重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新闻发言人辛广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管方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党组成员、市计划生育协会副会长、新闻发言人赵国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经济师常勇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近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等6部门,研究出台了“服务青年就业 促进民生改善 保障宜居安居”等12条政策措施,概括起来就是实施“三个降低、四个提高、五个优化”,多措并举推动房地产业平稳健康运行,更好发挥住房保障民生的积极作用,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实施“三个降低”,为人才减轻负担,为市民提供便利

降低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租房成本

对毕业3年内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给予免租金住宿保障,自今年7月1日起实施。其中,来青求职的可申请享受累计最长6个月的免租金住宿保障;在青实现就业创业的可申请延租至12个月。初次申请时已在青就业创业的,可申请享受最长12个月的免租金住宿保障。采取“先约先住”的方式,按照“一人一间房”的住宿标准给予保障。

降低青年群体前期住房贷款还款压力

鼓励银行面向35周岁以下在青就业创业青年群体,出台“低月供”的住房贷款金融产品,借款人在还款初期只需支付贷款利息。新购房者可直接申请该产品,已购房者可调换使用。

降低地下空间利用成本

为满足市民车位办证需求,合理调整住宅建设项目(含商住建设项目中的住宅部分)配套地下车位(车库)地价标准,实施阶段性地价支持政策,到2026年12月31日前按照现有标准1/5执行,后期按照现有标准1/2执行。

实施“四个提高”,支持市民改善,提升建设品质

提高多子女家庭购房支持力度

对经卫健部门认定符合国家全面放开二孩、三孩政策后的我市多子女家庭,在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房的,分别为二孩、三孩家庭发放5万元、10万元购房补贴,购房补贴以货币形式发放。

提高住房“以旧换新”置换成效

鼓励国有企业及各类市场主体收购个人二手住房推进以旧换新,打通一二手房市场联动链条,为市民“卖旧房、买新房”搭建平台、拓展渠道,让市民“卖旧更自如、置换更灵活”。对于主体收购个人二手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或长租房的,由市级财政给予每套3万元的一次性收购补助,由新建商品住房所在区(市)给予收购贷款连续5年、每年2%的贴息补助。

提高国有企业房产使用效率

国有企业经评估后,可灵活调整存量房地产项目销售底价进行促销;鼓励国有企业将有条件的存量闲置房产转为长租式公寓、短租式公寓、城市民宿等实现盘活利用。

提高市民居住品质

加大“好房子”建设供给,鼓励企业全面贯彻绿色低碳节能理念、严格质量过程管控、加强配套设施建设、做好物业服务保障,打造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好房子”,全年培育试点15个以上。

实施“五个优化”,完善制度机制,保障宜居安居

优化商品住宅用地申请制度

试行商品住宅用地预申请制度,发布预申请公告可明确参考出让价格,也可以询价方式确定地块相关价格。意向单位提交用地预申请,须承诺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预申请人竞得宗地的,享受分期并延长出让价款缴纳时限和公告规定的其他政策优惠。

优化房地产项目融资支持

完善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用好“白名单”,一视同仁满足不同所有制企业在建在售项目合理融资需求,应贷尽贷、应展尽展,力争授信总额达到2000亿元,到位资金达到1500亿元。

提优化房地产开发建设

发布住房年度发展计划,强化以需定建、分区指引,发挥依山傍海旅游丰富的自然优势增加文旅、康养主题型住房项目供给,发挥河湖田园风光优势建设休闲度假住房。

优化“群团购”等促销活动

常态化举办促销活动,设置移动售楼处,动态更新“网上购房超市”,打造永不落幕的房交会。组织房地产开发企业、国有企业积极开展“群团购”活动,让市民购房更实惠。

优化房地产基础性工作

加强AI大数据应用,构建房地产要素分析模型。常态开展精准指导,帮助房企纾困解难。加强房地产信用管理,推行多样化鼓励支持措施,推动房地产行业平稳健康发展。

下一步,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将协同相关部门,围绕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更好支持市民在住房、就业等方面的多样化需求,进一步强化政策联动、优化政策组合,一件一件抓落实,一项一项求实效,切实把政策效应充分释放出来,惠及更多市民。

还有这些大家关心的问题

一起来看

↓↓↓

Q1

中国日报记者:我市多子女家庭符合哪些条件可以申请购房补贴?

赵国磊:我市多子女家庭申请购房补贴,要符合以下条件:

首先,家庭生育的子女,符合生育时的相关政策规定。

其次,多子女家庭夫妻至少有一方为青岛市户籍,且家庭现有子女均为青岛市户籍。

再次,申请二孩家庭购房补贴的,家庭现有2个以上子女,且最小的子女在201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申请三孩家庭购房补贴的,家庭现有3个以上子女,且最小的子女在2021年5月31日以后出生。

第四,多子女家庭于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在我市购买新建商品房,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新建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网签备案(含产权型人才住房,不含拆迁安置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符合以上四个条件的多子女家庭,可以相应申请二孩或三孩购房补贴。

Q2

青岛经济广播记者:刚刚提到要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免租金住宿保障政策,能否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

辛广军: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工作。近期,根据市政府工作部署,为加快推进我市青年友好型城市建设,吸引更多高校毕业生等青年来青岛就业创业,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市住建、财政、国资委等12个单位,研究拟订了青岛市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免租金住宿保障有关政策措施。这里,介绍一下政策主要情况:

在政策适用对象方面,主要是来青岛求职、在青岛就业创业的毕业3年内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其中,相比国内其他城市政策,我市把毕业学年内待就业的在校大学生,以及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的毕业生纳入政策保障。目前从全国范围看,我市政策措施力度是最大的,彰显了我们敞开大门吸纳广大青年来青岛就业创业、安居生活的诚意和态度。

在住宿待遇保障方面,对于来青岛求职的毕业生,可申请享受累计最长6个月的免租金住宿保障;如在青岛实现就业创业,可申请延租,延租期与之前住宿期合并计算,最长12个月。初次申请时已在青岛就业创业的,可申请享受最长12个月的免租金住宿保障。这里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为确保房源得到充分使用,免租金住宿政策与租赁型人才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不能同时享受。

在住宿保障标准方面,在房源保障范围内,采取“先约先住”的方式,按照“一人一间房”的住宿标准给予保障。前期,在市住建、国资、财政等部门的统筹协调下,预计今年我们可以先拿出2000套左右的房源用于免租金住宿,最多能够保障4000多名毕业生同时入住。目前,我们正在会同市人才发展集团、有关房屋产权企业等单位,全力推进住房基本生活设施配套等各项筹备工作,按照“成熟一批、推出一批”的原则,力争7月初广大毕业生等青年朋友能够实现拎包入住。如有疑问,可拨打0532-12333民生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Q3

科技日报记者:青岛市深化住房“以旧换新”政策的主要出发点是什么?参与这次“以旧换新”活动应当具备哪些条件,对老百姓有哪些利好,通过什么途径参与?

管方略:目前我市二手房交易需求旺盛,很多市民想要“以小换大”“以旧换新”,但可能会遇到旧房难卖、交易时间长等问题。去年6月,我市下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实施住房“以旧换新”工作的通知》,重点支持开发企业实施住房“以旧换新”。这次,我们对政策进一步深化,通过“政府引导、政策支持、市场运作”,鼓励国企等实施主体收购符合条件的二手房,服务市民卖旧房买新房。主要出发点可以用两句话概括:一是支持市民改善居住条件,二是推动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既缩短二手房交易周期,帮大家减轻换房压力,又盘活存量房资源,用作保租房或长租房等用途,为青年人、新市民等提供稳定租赁房源,实现“改善居住”和“民生保障”的双赢。

参与本次“以旧换新”活动主要看两个条件:一是旧房要求是成套住宅,按房产证竣工日期计算房龄不超过20年,产权清晰、能正常交易,周边交通便利,医疗、教育、生活等基础设施配套完善;二是新房总面积或总价要高于旧房,满足改善需求。

本次“以旧换新”政策能够为市民带来多项利好,一是收购价格更加透明,旧房价格由3家专业机构独立评估,取中间值定价,防止价格虚高或压价,如果换房市民对价格不满意,可以根据自愿随时退出。二是旧房出售更加便捷,省掉中介费用,减少看房、议价等诸多环节,被收购旧房款直接用来买新房,快速满足改善需求;三是买卖方式更加灵活,既可以“卖一换一”,也可以“卖多换一”,还可以跨区(市)换购,实现“实施主体全市通收、换房市民全市通购”。此外,旧房收购后作为租赁用房,也能增加稳定、可靠的租赁市场房源供给,让更多新市民、青年人“住有所居”。

从2025年5月6日起,广大市民可以登录青岛市住建局官网(https://sjw.qingdao.gov.cn),进入“住房以旧换新”专区填报信息。系统会联动新房认购、旧房评估、价格确认等环节,确保交易安全。政策试行一年,今年计划收购房源不少于1200套,有需求的家庭建议及时关注。

Q4

中新社记者:想问一下财政对支持青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都采取了哪些支持措施?

李重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房地产领域工作,对推动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作出了一系列重要决策部署。市委、市政府对这项工作也有很多明确的要求,财政部门立足财政职责,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聚焦市场堵点和市民诉求,以真金白银的投入和务实管用的“硬核”措施,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止跌回稳。

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出台新的政策措施。

一是发放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这项政策出台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二孩、三孩等多子女家庭的改善性住房需求。政策通过对符合条件的二孩、三孩家庭分别发放5万元、10万元的购房补贴,进一步减轻多子女家庭改善居住条件的负担。财政部门将积极筹措资金,用于支持该项政策落地。

二是住房“以旧换新”政策。这项政策主要针对的是目前有“卖旧房、买新房”需求的居民朋友,他们手中的二手房在当前市场形势下,可能存在不好卖、成交慢、卖不上价格的问题,“以旧换新”政策出台的目的就是通过财政补助的形式,鼓励引导各类市场主体以相对合理的价格收购个人二手住房,支持居民朋友“卖旧房、买新房”,改善居住条件。对收购主体给予每套3万元的一次性补助和连续5年、每年2%的贷款贴息补助,用于支持居民住房“以旧换新”。

另一方面,继续落实好既有的政策措施,去年11月,我市出台了青年人才购房券政策,有效期1年。在原来分别给予博士15万元、硕士10万元一次性安家费的基础上,再分别给予博士10万元、硕士5万元标准的购房券,对支持青年人才购房起到了积极作用。从政策实施以来的5个月时间内,已有1500余人使用购房券买到了心仪的住房。

下一步,财政部门将持续做好政策研究和资金保障,积极用好和创新财税政策“工具箱”,打出政策组合拳,为推动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贡献财政力量。

Q5

山东广播电视台记者:什么是商品住宅用地预申请制度?试行商品住宅用地预申请制度有哪些优势?

常勇:商品住宅用地预申请是指出让人为充分了解市场需求,科学合理安排供地规模和节奏,在土地出让前公开发布拟出让地块信息,允许用地意向单位提出预申请并承诺愿意支付的土地价格。出让人根据土地出让计划和土地市场情况,适时组织实施预申请地块的出让活动。

我市试行商品住宅用地预申请制度,总的来讲有以下几点优势:

一是为企业预留决策时间。预申请制度提前公布地块基本情况、规划条件、周边配套设施等,预申请公告时长原则上为20-30天,使企业有充足时间进行调研和测算,做出合理的投资决策。

二是享受差异化支持政策。预申请人竞得宗地的,可享受分期并延长出让价款缴纳时限和公告规定的其他政策优惠。

三是提高土地供需信息匹配效率。通过预申请,出让人可提前了解企业的参拍意向,充分了解市场需求,科学合理把握供地规模、节奏和方式,提高土地成交率。

四是促进土地资源市场化配置。预申请公告可明确参考出让价格,也可以询价方式确定地块相关价格。出让人可根据市场形势和预申请人的数量,合理确定用地供应价格,促进土地市场充分竞争,实现土地资源的最佳配置。

特别声明|本文由青岛发布制作,转载请注明出处。继续滑动看下一个轻触阅读原文

青岛发布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原标题:《最新!青岛发布12条房地产新政→》

阅读原文

来源:青岛发布

(本文来自澎湃新闻,更多原创资讯请下载“澎湃新闻”APP)

青岛市房管局电话

我想申请以旧换新怎么办?在哪申请?怎么评估?联系谁?……自青岛楼市“12条新政”发布以来,市民对政策的具体动向非常关注。5月6日,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住房“以旧换新”实施步骤的通知》,换房人在线申报通过“六步走”的方式,即可完成住房以旧换新。具体实施步骤如下:

一、“以旧换新”申报

换房人登录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s://sjw.qingdao.gov.cn) “住房以旧换新”专区注册登记,提交旧房房屋产权和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市、区(市)明确的参与住房“以旧换新”实施主体(名单详见附件)注册后登录查看旧房房屋信息。

二、收购洽谈

实施主体根据换房人上传的旧房产权等信息,选取拟收购房屋,核实旧房产权、抵押和查封等信息,与换房人联系洽谈有关收购事宜。经房地产机构评估、协商后达成一致的,双方签订旧房认购协议,确认旧房收购价格、房款支付方式及期限、过户手续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限等有关事宜。

三、新房认购

换房人在旧房认购协议约定期限内,选定符合“以旧换新”实施范围规定的新建商品住房,并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条款内容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商品房买卖合同》正式合同的草签文本。

四、旧房过户

换房人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商品房买卖合同》草签文本的下一个工作日内,将合同草签文本提交给旧房收购实施主体。实施主体在收到合同草签文本5个工作日内,会同换房人办理《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旧房过户等手续,并按约定支付旧房购房款。

五、新房网签

旧房办理手续后,实施主体3个工作日内将收购的旧房《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及换房人新购住房《商品房买卖合同》草签文本等材料提报至新购住房所在的区(市)住建部门。区(市)住建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新购房屋网签备案手续,并标注“已参加住房以旧换新活动”。如无不可抗力因素,原则上换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撤销新购房屋网签备案。

六、结果公示

各区(市)住建部门按规定将实施主体收购的本辖区旧房、换房人新购住房明细等材料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汇总后,统一在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申报一次性收购补助资金,并拨付给实施主体。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2025年4月15日之后,换房人已办理新建房屋网签手续的,可按照规定参加“以旧换新”活动。

参与青岛市住房“以旧换新”实施主体名单

收购区域

实施主体

联系方式

市南区

青岛海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85967018

青岛海建投资有限公司

85019377

市北区

青岛财富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3969698381

李沧区

青岛世园(集团)有限公司

58703982

崂山区

崂山湾发展有限公司

68726822

西海岸新区

青岛开发区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86996310

城阳区

青岛引智创业服务有限公司

66916081

国科绿地健康小镇(青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86662888

中巍环湾(青岛)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88687777

即墨区

青岛市即墨区城市运营发展有限公司

88571059

胶州市

青岛上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18853297722

青岛上合临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81128160

平度市

平度市城市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58580001

莱西市

青岛国益财金资产运营有限公司

83960036

市级

青岛海发城市运营集团有限公司

18553213230

(半岛全媒体记者 郭振亮)

青岛市房管局电话965559

各区(市)住房城乡建设、财政、卫生健康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推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若干措施》(国办发〔2024〕48号)、《青岛市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青发〔2023〕11号)等规定,加强住房政策支持,做好多子女家庭申领购房补贴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领条件

(一)家庭生育的子女,符合生育时的相关政策规定。

(二)自2016年1月1日起,生育二孩的家庭,家庭现有2个以上子女,子女均为青岛市户籍,且夫妻至少有一方为青岛市户籍。

(三)自2021年5月31日起,生育三孩的家庭,家庭现有3个以上子女,子女均为青岛市户籍,且夫妻至少有一方为青岛市户籍。

(四)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期间,多子女家庭以夫妻一方或双方名义在本市购买新建商品房,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网签备案的(含产权型人才住房,不含拆迁安置房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二、发放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二孩家庭发放5万元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对符合条件的三孩家庭发放10万元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每个家庭只能享受一次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

三、认定口径

按照提交申请时家庭现有子女数确定孩次,一经确定不再受此后家庭变化、孩次变化的影响,申请人不得以此后家庭变化、孩次变化等原因再次申领购房补贴。收养或再婚前生育子女的,根据相关法律文书认定是否计入家庭子女数。

(一)初婚家庭

双方初婚,按家庭实有子女出生日期先后顺序计算孩次。

(二)再婚家庭

1.一方或双方再婚,原家庭均未生育过子女的,比照双方初婚家庭认定孩次。

2.再婚前由一方生育且相关法律文书确认由该方抚养的子女,以及再婚后双方共同生育或收养的子女,按照子女的出生时间,合并计算孩次。

(三)“双(多)胞胎”生育

符合政策规定的多胞胎生育,按照子女出生时间顺延计算孩次。

(四)单方抚养

离异或配偶死亡,单方抚养子女的,比照双方初婚家庭认定孩次。

上述认定口径仅适用于为二孩家庭、三孩家庭发放购房补贴。遇有特殊情况的,由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解释。

四、申领流程

(一)提出申请

符合条件的二孩、三孩家庭申领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夫妻双方应共同向女方户籍地镇(街)申请,如女方户籍为非青岛市户籍的,则到男方户籍地镇(街)申请,提交以下材料:

1.青岛市多子女家庭情况表(见附件);

2.夫妻双方身份证;

3.夫妻双方及家庭现有子女的户口薄(地址页、索引页、个人单页);

4.结婚证;

5.家庭现有子女出生医学证明;

6.经网签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7.购房人的银行卡(购房人为夫妻双方的,夫妻双方共同指定一方);

8.离婚的,提交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

9.合法收养的,提交领养证明;

10.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镇(街)工作人员应根据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录入《青岛市多子女家庭情况表》,由申请人核对后签字确认。对上述材料应核验原件,并留存除1、6项以外的其他材料复印件。

申领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的截止期限为2026年7月31日。

(二)镇(街)初审

镇(街)工作人员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初审,需要协查的,可以请求公安、民政、数据管理等部门协查。初审通过的,于次月的第1个工作日报送至区(市)卫生健康部门。

(三)审核发放

区(市)卫生健康部门应当进行复审,符合申领多子女家庭购房补贴条件的,于每月前5个工作日内将信息推送至市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委统一推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组织房屋所在区(市)住建部门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信息进行审核,审核无误的,由房屋所在区(市)政府在门户网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按规定发放购房补贴。

五、资金来源

购房补贴由市级财政和新购房屋所在区(市)财政按比例承担,其中,市级财政与平度市、莱西市财政分担比例为6:4;市级财政与其他区(市)财政分担比例为5:5。

六、职责分工

(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指导区(市)卫生健康部门对二孩、三孩家庭的孩次确认工作。

(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指导区(市)住建部门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信息进行审核。

(三)市财政局负责购房补贴所需市级财政资金保障工作。

(四)需要协查的,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大数据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别做好申请人户籍、婚姻、收养等信息核验、数据共享等工作。

(五)各区(市)政府负责区(市)财政资金保障、补贴发放等相关工作。

七、监督管理

(一)建立实施容错免责及资金追回机制。因非主观原因造成的失误,对经办人员予以容错免责,造成资金错发多发的,由发放补贴的区(市)政府追回;因经办人员主观原因造成的错误,不得纳入容错免责情形,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问责追责。

(二)对弄虚作假骗取购房补贴,以及申报信息不实造成购房补贴错发且拒不返还错发资金的,不得继续享受该政策,并依法依规纳入信用记录;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已领取购房补贴的多子女家庭,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协商一致退房的,应当退还补贴。补贴退还后,方可办理撤销《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

购买新建商品房时间以《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时间为准。2025年4月1日前已完成网签备案的多子女家庭,在本通知发布后撤销原网签备案,重新网签同一套房屋的,不享受此政策。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各区(市)政府应当及时公示受理窗口的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镇(街)不设对外服务窗口的,由区(市)政府指定相应的办事机构受理,并相应调整《青岛市多子女家庭情况表》的有关内容。

相关条款由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别负责解释。

附件:青岛市多子女家庭情况表.doc

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青岛市财政局

青岛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5年4月11日

青岛市房管局24小时人工服务

青岛日报社/观海新闻5月6日讯 今天,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住房“以旧换新”实施步骤的通知,促进我市住房“以旧换新”工作顺利实施。

一、“以旧换新”申报

换房人登录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https://sjw.qingdao.gov.cn)“住房以旧换新”专区注册登记,提交旧房房屋产权和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市、区(市)明确的参与住房“以旧换新”实施主体(名单详见附件)注册后登录查看旧房房屋信息。

二、收购洽谈

实施主体根据换房人上传的旧房产权等信息,选取拟收购房屋,核实旧房产权、抵押和查封等信息,与换房人联系洽谈有关收购事宜。经房地产机构评估、协商后达成一致的,双方签订旧房认购协议,确认旧房收购价格、房款支付方式及期限、过户手续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时限等有关事宜。

三、新房认购

换房人在旧房认购协议约定期限内,选定符合“以旧换新”实施范围规定的新建商品住房,并就《商品房买卖合同》相关条款内容与房地产开发企业进行协商。经双方协商一致后,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商品房买卖合同》正式合同的草签文本。

四、旧房过户

换房人在房地产开发企业出具《商品房买卖合同》草签文本的下一个工作日内,将合同草签文本提交给旧房收购实施主体。实施主体在收到合同草签文本5个工作日内,会同换房人办理《二手房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旧房过户等手续,并按约定支付旧房购房款。

五、新房网签

旧房办理手续后,实施主体3个工作日内将收购的旧房《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及换房人新购住房《商品房买卖合同》草签文本等材料提报至新购住房所在的区(市)住建部门。区(市)住建部门在1个工作日内通知房地产开发企业完成新购房屋网签备案手续,并标注“已参加住房以旧换新活动”。如无不可抗力因素,原则上换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撤销新购房屋网签备案。

六、结果公示

各区(市)住建部门按规定将实施主体收购的本辖区旧房、换房人新购住房明细等材料报送至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汇总后,统一在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按照规定程序申报一次性收购补助资金,并拨付给实施主体。

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实施。2025年4月15日之后,换房人已办理新建房屋网签手续的,可按照规定参加“以旧换新”活动。

(青岛日报/观海新闻记者 王冰洁)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本文青岛市房管局24小时咨询电话,青岛市房管局官网查询入口对您有所帮助,欢迎收藏本网站。

也许您对下面的内容还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