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了工伤申请时间30天该怎么办,有了工伤鉴定怎么赔偿

劳动纠纷 编辑:吴伊

一、过了工伤申请时间30天该怎么办

职工所在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30天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而对于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情况下,有权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若因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到限制等正当事由,导致超出工伤认定申请期限,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可在障碍消除后的1年内提出申请。

因此,过了30天申请时间,要分情况处理。若用人单位未申请,职工方仍有机会在1年内申请;存在正当事由耽误期限的,依法扣除相应时间后仍可申请,以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二、有了工伤鉴定怎么赔偿

工伤鉴定完成后,赔偿的具体流程和标准如下:

首先,确定赔偿责任主体。若用人单位依法缴纳工伤保险,大部分赔偿项目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部分由用人单位承担;若未缴纳,则全部赔偿责任由用人单位承担。

其次,赔偿项目及标准:

1.医疗费用:凭票据据实报销,包括治疗工伤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药费等。

2.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需暂停工作接受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期限一般不超过12个月。

3.伤残津贴:根据伤残等级确定。一至四级伤残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五、六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放伤残津贴。

4.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相应月数的本人工资。

5.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时,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规定。

最后,申请赔偿。准备好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医疗费用发票等相关材料,向社保经办机构或用人单位提出赔偿申请。

三、工伤申请超过30天由谁赔偿

工伤申请超过30天的赔偿责任承担需分情况看待。

若用人单位未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这是因为用人单位有及时申请工伤认定的法定义务,因其未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增加,理应由其承担。

而如果是由于不可抗力、人身自由受到限制、不属于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自身原因等正当理由导致工伤申请超过30天,被耽误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申请期限内。在这种情况下,若最终认定为工伤,符合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用人单位仍需承担其依法应承担的部分,比如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等。

所以,工伤申请超过30天具体由谁赔偿,要依据超过期限的原因及工伤认定结果等综合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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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临律-工伤申请超过30天由谁赔偿,申请工伤超过30天单位还能申请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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