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未下来医药费谁承担,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怎么办

劳动纠纷 编辑:卞阳

一、工伤认定未下来医药费谁承担

在工伤认定尚未下来的情况下,医药费的承担分不同情形:

一是用人单位未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在此期间的医疗费用一般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因为用人单位负有保障职工在工作过程中安全及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的义务,在工伤认定结果未出时,为保障职工能及时得到救治,用人单位应承担相应费用。

二是用人单位已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一般可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但由于工伤认定尚未完成,通常也是由用人单位先行垫付。待工伤认定结果出来后,若认定为工伤,再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报销相关医疗费用,用人单位垫付的费用可从中扣除;若最终认定不属于工伤,那么相关费用可能需职工自行承担。

二、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怎么办

若用人单位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可按以下步骤维护自身权益:

首先,与用人单位进行沟通协商。尝试通过友好协商,向用人单位说明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要求其按照规定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明确告知不支付的法律后果。

其次,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有权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和查处,责令其限期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劳动者需准备好相关证据材料,如劳动合同、医疗诊断证明、工伤认定决定书等,以协助劳动行政部门开展工作。

再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可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仲裁过程中,仲裁委将依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裁决。

最后,若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确保获得应有的工伤保险待遇。在此过程中,劳动者应及时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以增加胜诉几率。

三、工伤认定没出来之前费用怎么承担怎么赔偿

在工伤认定结果尚未出来之前,费用承担与赔偿问题按以下原则处理:

首先,医疗费用方面。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医疗费用,原则上先由用人单位垫付。这是因为用人单位对职工的工伤救治负有先行保障义务。

其次,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该期间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再者,护理费用。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用人单位负责。若用人单位未安排护理,应支付相应护理费。

若最终认定为工伤,上述费用符合规定的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若不能认定为工伤,则按普通民事纠纷确定责任,由责任方承担相应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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