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工伤之后,一定要勇敢的通过法律途径维权2025,工伤通过法律怎么处理

劳动纠纷 编辑:吴博

一、发生工伤之后,一定要勇敢的通过法律途径维权2025,发生工伤之后,一定要勇敢的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发生工伤之后,一定要勇敢的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二、工伤通过法律怎么处理

\t一、工伤事故该怎么处理

\t1、进行工伤认定。

\t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于1年内提出申请。

\t2、对工伤认定不符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t3、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鉴定内容包括劳动功能障碍和生活自理障碍。

\t4、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t5、根据伤残鉴定的等级,按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赔付。

\t6、鉴定结论作出1年内,情况发生变化的,可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并根据新的鉴定结论进行赔付。

\t申请工伤认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要求享受工伤待遇

\t必须仲裁以后,如有不服才可进入诉讼程序。仲裁之前需要先进行工伤认定,向劳动部门申请。

\t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鉴定,理赔。

\t二、法律规定

\t《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t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t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t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t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t(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t(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t(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t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t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t我们可以了解到按照规定当发生工伤事件的时候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进行工伤认定,这个是很重要的,然后根据认定结果进行理赔,希望大家明白。以上这些华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相关内容,如果还有什么疑问,可以咨询华律网相关律师。

三、受了工伤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一、受了工伤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1、受了工伤后如何维权,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确定:(1)可以申请认定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2)如果与用人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单位未购买社会保险,没有订立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已经违法在先,应该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向当事人每月支付2倍的工资,并与当事人补订书面的劳动合同;(3)用人单位拒绝申报工伤,工伤职工及亲属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二、工伤赔偿纠纷怎么办工伤赔偿纠纷有如下处理方法:1、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2、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还可以依法直接提起行政诉讼;3、申请调解、仲裁或者提起民事诉讼或者协商解决,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可以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四、遭遇工伤,应该如何维权?

首先,工伤职工应该了解把握以下五个方面的问题:

1、明确单位的名称。

在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用人单位是工伤保险待遇的承担者;在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况下,一般情况下单位也应承担部分的工伤保险待遇。不知道用人单位的确切名称,就无法确定追索的对象。

2、寻找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劳动关系证明是申请工伤认定的必备材料,没有这些材料,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就无法对工伤予以确定。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证据包括签订的劳动合同、工作证或上岗证等。

3、了解单位是否参加工伤保险。

是否参加工伤保险会直接影响工伤保险待遇的责任承担,并且处理程序也会有所不同。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或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进行了解。

4、明确单位是否已经申请工伤认定。

不管是否参加工伤保险,工伤认定都是处理工伤非常重要的一个环节。工伤认定首先是用人单位的义务,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若不在规定期限内申请工伤认定的,工伤职工及其近亲属可以在工伤后一年内申请。需特别注意,申请工伤认定有确定的期限,超过期限,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将不予受理,追索工伤保险待遇也将得不到仲裁委员会、法院的支持。所以,对于劳动者来说,不要轻信用人单位的虚假承诺,以免错过申请工伤认定的期限。

5、与单位协商解决前,根据伤残级别和计算标准明确工伤赔偿数额。

协商解决多发生在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情形下。这种情形下,一般没有劳动鉴定的结论,伤残级别和后期治疗费用无法确定,也不清楚工伤赔偿的计算标准,劳动者的权益多少会因此受到损害。所以,如果选择协商解决问题,应多咨询医疗专家、律师等,专业的事让专业的人干!

把握了以上的5个问题,接下来,就要按下面的步骤走了:

职工发生工伤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保险待遇支付

1、工伤认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具体包括: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

2、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发生工伤,经社保部门认定为工伤的,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3、工伤保险待遇支付。

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受到事故伤害经认定为工伤后,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享受各项工伤保险待遇。工伤保险待遇包括工伤医疗期间待遇、工伤医疗终结后一次性发放的待遇、工伤医疗终结后定期发放的待遇及因工死亡待遇等。

五、遭遇工伤,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地受伤没有劳动合同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但需要提供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收入证明、工作证、入职登记表等;工伤认定的流程包括申请、审核、调查核实和决定通知等;申请工伤认定需准备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和医疗诊断证明。没有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不能申请工伤认定,但需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后者需由接受劳务方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分析

一、工地受伤没劳动合同怎么办?

工地受伤没劳动合同的,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但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供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包括:

1、工资收入证明,如工资表、工资条、工资银行存折等;

2、工作证、工卡;

3、入职登记表、录用通知书、报名表等;

4、住房公积金、社保缴纳登记证明;

5、考勤记录,如考勤表、纸皮打卡记录等;

6、证人证言。

二、工地因工受伤工伤认定的流程有哪些?

(一)职工所在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审核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申请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及时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可以指派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并抄送经办机构。

三、工地因工受伤身亲工伤认定需准备哪些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没有劳动合同不代表一定不能申请工伤认定,可是,工地上有一部分员工跟用人单位之间建立的不一定是劳动关系,有可能是劳务关系,属于劳务关系的话,肯定不能申请工伤认定,但因为工作的原因受伤的,由接受劳务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结语

工地受伤没有劳动合同并不意味着无法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提供能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资收入证明、工作证、入职登记表等。工伤认定的流程包括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审核材料、调查核实事故伤害等。申请人需准备工伤认定申请表、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没有劳动合同不代表不能申请工伤认定,但需区分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若属于劳务关系则由接受劳务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二条 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五章 工伤保险待遇 第三十一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出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后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支付工伤职工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

六、遭遇工伤,如何进行正确的维权?

受工伤后的处理包括送医治疗、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或诉讼、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以及根据鉴定等级获得赔偿;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和医疗诊断证明;工伤认定申请一旦材料齐全不能撤销,社会保险部门可进行调查核实。

法律分析

一、受工伤后怎么处理

受工伤后如下处理:

1.先送往医院治疗;

2.进行工伤认定;

3.对工伤认定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4.伤情相对稳定后,如果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5.依据鉴定等级依法获得赔偿。

二、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以下材料: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等级判断赔偿数额。

三、员工个人可以撤销工伤认定吗

工伤认定申请,在材料递交齐全的情况下是不能撤销的。如果材料不齐全,劳动部门是还没有判定依据是可以撤销的。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九条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职工或者其近亲属认为是工伤,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拓展延伸

工伤赔偿及后续事宜应该如何处理

处理工伤赔偿及后续事宜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规定。首先,受伤员工应立即向雇主报告工伤,并尽快寻求医疗帮助。雇主应及时报告工伤给劳动保险部门,并协助员工办理工伤认定手续。一旦工伤认定,员工可以享受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伤残补助、丧葬补助等。同时,员工还可以申请康复治疗和职业病鉴定。在处理后续事宜时,雇主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如安排适当的工作岗位、提供康复措施等。员工应积极配合康复治疗,遵守医嘱,并及时向雇主报告康复情况。此外,双方应保持良好的沟通,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和纠纷。最重要的是,员工和雇主都应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权益得到保护,同时维护良好的劳动关系。

结语

工伤后的处理程序包括送医治疗、工伤认定、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和依法获得赔偿。个人申请工伤认定需要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关系证明和医疗诊断证明。工伤认定申请一旦递交齐全,一般不能撤销。雇主应协助员工办理工伤认定手续,并提供支持和协助,如安排适当工作岗位和康复措施。员工需积极配合康复治疗,并及时报告康复情况。双方应保持良好沟通,解决问题和纠纷,确保权益得到保护,维护良好劳动关系。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六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等部门制定工伤保险的政策、标准,应当征求工会组织、用人单位代表的意见。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

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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