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得了癌症不能上班怎么办2025,员工工作期间得了癌症怎么办

劳动纠纷 编辑:尤然伊

一、企业职工得了癌症不能上班怎么办2025,企业职工得了癌症不能上班怎么办

法律分析:生病后不能工作了,可以正常办理离职。也可以请病假。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二、员工工作期间得了癌症怎么办

员工得癌症,按照《劳动法》中的规定,需要给一定期限的医疗期用来治病,用人单位不能直接因为员工得癌就将其辞退。也就是说,在医疗期内,员工及时得癌症了也不能辞退。但如果医疗期届满,而员工一个是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另一个也无法承担新安排的工作,这样的情况下单位可以将其辞退。在医疗期内是不可以的,如果医疗期已满但是劳动者不能从事原来工作的,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可以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30天之后解除劳动合同。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拓展资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三、职工得了癌症企业怎么处理?

法律分析:若有病假,可以享受一定的医疗期,若是重大疾病,应有相应的医疗期待遇。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四、员工得了癌症,企业怎么处理

员工得了癌症企业处理方式如下:1、在医疗期满前,通知员工医疗期满的日期,并要求员工在医疗期满后一定期限内返岗。要在快详情单注明医疗期满返回原岗位工作通知书等字样,寄送地址以劳动合同载明的员工家庭住址为准;2、通知发出后,如果员工未按照通知返岗或继续提交病假证明的,单位应当为员工另行安排工作,并以同样的方式将另行安排工作的通知送达给员工。另行安排工作的,应在工作强度和技术要求上都要比原岗位低,以体现另行安排工作的合理性;3、员工接到另行安排工作的通知后,仍然未到岗或提交病假证明的,单位应当通知员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如果员工拒绝做鉴定或经鉴定确定劳动能力严重受损不能从事原来的工作和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单位就可以依据相关法律,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代通知金或提前三十天通知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公司如何解决癌症员工

有癌症员工,公司的解决办法为:1、按照规定给医疗期。在本单位实际工作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三个月,实际工作五年以上的,医疗期为六个月。在本单位实际工作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医疗期为九个月。在本单位实际工作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医疗期为十二个月。在本单位实际工作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医疗期为十八个月。在本单位实际工作二十年以上的,医疗期为二十四个月;2、医疗期马上要到期时,提醒员工回公司办理销假手续;3、到期以后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办理退休退职手续,并给予相关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员工患癌症,公司怎样处理才合法

可以享受应有相应的医疗期待遇,医疗期后仍无法复业的,可以额外支付一个月,解除劳动合同。法律依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三条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根据原劳动部《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六条规定,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鉴定参见《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第七条之规定。《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六条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发给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同时还应发给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和绝症的还应增加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五十,患绝症的增加部分不低于医疗补助费的百分之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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