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纠纷
【案件详情】
刘某于2006年4月入职甲公司从事技术工作,双方连续签订三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后一份合同期至2019年4月。截止2019年3月,刘某在公司已经工作13年,职位为高级技术工,是公司的关键岗位,月平均工资为16000元。
2019年3月12日,甲公司给劳动合同将到期的员工发消息,要求其提交劳动合同继续签订的申请表。而刘某同样作为劳动合同即将到期的员工,于3月15日提交了合同继续签订的申请表,申请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3月29日甲公司向刘某发出邮件表明,其在上一年度关键岗位考核中未达到合格线,且各部门在此次考核中对其评价过低,且刘某对公司的文化和制度不认可,公司认为刘某不能胜任目前的高级技术工的工作,提议将续签合同中将其岗位调整为文档录入员,刘某拒绝后,4月2日,公司以合同到期为由,作出终止劳动合同的决定,并以刘某月平均工资16000元向其支付了经济补偿金。
刘某对此决定结果不服,申请了劳动仲裁,主张由公司承担违法解除赔偿责任,仲裁委审理后支持了刘某的部分请求,双方对审理结果均不服,因此向法院起诉。
【法院审理判决结果】
法院认为,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违法,应依法向刘某以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标准赔偿。刘某自与甲公司建立劳动关系后又连续订立了三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第三次合同到期时,依法刘某有权选择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或者选择终止劳动合同,公司无权选择终止劳动合同。甲公司在收到刘某申请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后仍作出终止合同决定,应当支付违法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
【法律分析】
依据《劳动合同法》最新规定,劳动合同期满后,当事方都有权终止劳动合同。但若员工在单位工作已经满10年或连续订立2次固定期限合同,后员工提出要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且无法定解除情况的,单位应继续订立无期限的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合同到期后用人单位只有一次终止劳动合同的机会,在第二次合同到期的时候,若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无法定事由,单位是必须续签的。
本站为您整理关于本文的法律热搜话题
●劳动合同纠纷找哪个部门解决最快
●劳动合同纠纷必须先仲裁再起诉吗
●劳动合同纠纷的诉讼期限
●劳动合同纠纷案例
●劳动合同纠纷打什么电话
●劳动合同纠纷案件起诉费多少钱?
●劳动合同纠纷管辖法院
●劳动合同纠纷有效期
●劳动合同纠纷必须先仲裁再起诉吗
●劳动合同纠纷一般哪些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