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认定什么时候做最合适,工伤认定什么时候做最好

劳动纠纷 编辑:尹雪慕

一、工伤认定什么时候做最合适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一般而言,符合条件应尽早申请工伤认定,避免因时间拖延导致证据难以收集等问题影响认定结果,切实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二、工伤认定什么时候做最好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一般而言,符合条件应尽早申请工伤认定。早认定有利于及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保障职工合法权益,避免因时间拖延导致证据缺失、事故情况难以核实等问题,影响工伤认定结果。

三、工伤认定什么时间能下来

工伤认定的时间因情况而异。一般来说,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作出认定决定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在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

如果在调查核实过程中,需要有关单位或个人补充材料、提供证据,或者涉及劳动关系争议需先通过劳动仲裁解决等特殊情况,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这会导致工伤认定的时间相应延长。所以具体下来的时间,要结合实际案件进展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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