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办理到哪个部门
工伤办理一般涉及两个主要部门,具体如下:
一是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如果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是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此时需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二、日结临时工工伤怎么赔偿
日结临时工工伤赔偿问题,需按以下情况处理:
其一,若临时工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经认定为工伤后,享受相应工伤待遇。包括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等由用人单位支付。若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相关费用由用人单位全部承担。
其二,若临时工与用人单位不存在劳动关系,而是劳务关系。提供劳务者因劳务自己受到损害的,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即由接受劳务一方根据其过错程度对临时工的损失予以赔偿,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实际损失。
总之,日结临时工工伤赔偿需先确定双方关系,再依据相应法律规定确定赔偿责任及赔偿范围。
三、临时工厂里工伤工厂负责任吗
在临时工厂里发生工伤,工厂一般是需要负责任的。具体分析如下:
其一,劳动关系认定。若临时工与工厂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即便未签订正式劳动合同,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便建立劳动关系。在此情况下,工厂作为用人单位,有义务为劳动者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若因工厂未履行相关义务导致劳动者受伤,工厂应承担工伤赔偿责任。
其二,雇佣关系认定。若临时工与工厂属于雇佣关系,按照人身损害赔偿的相关法律,雇主对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的人身损害,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雇员自身存在重大过失,可适当减轻雇主的赔偿责任。
其三,工伤保险责任。如果工厂依法为临时工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工伤保险基金将按规定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若工厂未缴纳工伤保险,则由工厂按照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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